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及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4] 0011000190号),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074)。
二、 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针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的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已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
公司于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经自查发现,截至2023年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部分供应商存在异常的预付账款金额合计19,626.98 万元。公司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全面清理预付款并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进行了全面自查。由于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因个人原因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当时无法判断截止2023年末形成的异常预付账款是否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后经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公司截至2023年末形成的19,626.98万元异常预付账款中,共计19,191.05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督促实际控制人偿还占用资金,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尽快消除不利影响。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已对其所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本金19,191.05万元及应计利息959.85万元全部偿还完毕,其中换货/抵应付款2,228.89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均以现金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完成整改。
2、完善资金支付审批流程
2024年5月10日起,公司下发《关于调整子公司项目付款权限的通知》:“(1)子公司总经理审批额度由1000万调至500万;(2)子公司审批额度上限由5000万调至额度3000万;(3)新增‘关于大额资金支付,子公司董事长签署时需总公司财务负责人会签’。”要求各子公司对照上述权限审批要求,认真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做好审批记录和文件归档,严控资金风险。
3、组织公司内部培训,提高规范意识
公司已组织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深入学习,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4、前期差错更正
针对上年无法认定的预付款项,公司已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将预付款项本金调整至其他应收款。
5、收入核算自查
公司自查了2021-2023年锂电设备销售业务的履约情况,前述确认内蒙古乾运高科的营业收入已追溯冲回,其他项目的收入确认时点均为“设备交付验收”,收入确认依据均为业主方收到设备,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单。根据企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销售业务和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于2024年4月前完成整改。
6、加强财务核算管理
公司对所涉全资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锂电”)加强了确认收入及成本核算的管理,公司内控部派专人对百利锂电进行宣讲,着重强调了百利锂电应该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确认收入和成本,同时对百利锂电时任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更换。
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已完成,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5】24297号)。
根据以上情况,对照《上市规则》9.8.1 条款进行逐项自查,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况已经消除,且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新”)被债权人邢台天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分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破产清算(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目前新海新部分主要债权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驳回破产清算申请。本次破产清算申请是否被法院正式受理及实施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新海新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新海新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或人民法院裁定的财产变价方案进行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新海新相互独立。若新海新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受到明显不利影响。公司将实时跟进上述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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