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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7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植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人。出席董事资格、人数以及召集、召开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杨植岗、张秀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杨植岗、张秀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5-026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7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金戈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出席监事资格、人数以及召集、召开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5-027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97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72,9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289%。

  2、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的97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3,172,9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53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钢研纳克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曲选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5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5、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的6,810,000股已经登记完成,相关股票上市日期2022年7月1日。

  8、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相关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5月1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5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已经完成了授予登记,本次授予登记人数为12人,授予登记数量为600,000股,相关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5月19日。

  12、2023年7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因相关对象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要求,公司已回购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0,000.00股,共支付货币资金人民币1,348,010.93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7月6日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255,610,000股变更为255,450,000股。

  13、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14、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4年5月1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的10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3,291,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17、2024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7月12日。

  18、2024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集团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本次回购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0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8月27日办理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383,175,000股变更为383,100,000股。

  19、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24年12月16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1、202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2025年2月11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3、2025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000股(调整后),涉及人数1人;本次回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1,200股(调整后),涉及人数4人,上述回购股份合计316,2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5月29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3,100,000股减少至382,783,800股。

  24、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的97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3,172,950股限制性股票、对预留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47,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解除限售时间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3%,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上市日期为2022年7月1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7月1日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完成,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7人,可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72,950股。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6月13日

  2、解除限售数量:3,172,950股

  3、解除限售人数:97人

  4、授予价格:8.38元/股

  5、股票来源及变动:2022年激励计划向授予对象发行股票及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截止2024年,首次授予的六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工作调动,公司对其持有的股票进行了回购。

  6、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锁情况: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2: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相应转增调整。

  注3:上述占比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差异来源于四舍五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的绩效考核均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议案内容和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的绩效考核均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9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9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172,95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七、律师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且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会议决议;

  5、《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5-028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10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7,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47%。

  2、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预留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47,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53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钢研纳克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曲选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5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5、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的6,810,000股已经登记完成,相关股票上市日期2022年7月1日。

  8、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相关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5月1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5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已经完成了授予登记,本次授予登记人数为12人,授予登记数量为600,000股,相关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5月19日。

  12、2023年7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因相关对象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要求,公司已回购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0,000.00股,共支付货币资金人民币1,348,010.93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7月6日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255,610,000股变更为255,450,000股。

  13、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14、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4年5月1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的10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3,291,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17、2024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7月12日。

  18、2024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集团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本次回购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0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8月27日办理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383,175,000股变更为383,100,000股。

  19、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24年12月16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1、202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2025年2月11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3、2025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000股(调整后),涉及人数1人;本次回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1,200股(调整后),涉及人数4人,上述回购股份合计316,2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5月29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3,100,000股减少至382,783,800股。

  24、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的97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3,172,950股限制性股票、对预留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47,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二、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解除限售时间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3%,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上市日期为2023年5月19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5月19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完成,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人,可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7,500股。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年4月20日

  2、解除限售数量:247,500股

  3、解除限售人数:10人

  4、授予价格:8.89元/股

  5、股票来源及变动:2023年本激励计划向预留授予对象发行股票及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23-2024年,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公司对其持有的股票进行了回购。

  6、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锁情况: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2: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相应转增调整。

  注3:上述占比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差异来源于四舍五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的绩效考核均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议案内容和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的绩效考核均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1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47,5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七、律师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且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会议决议;

  5、《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5-029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53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钢研纳克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曲选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5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5、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的6,810,000股已经登记完成,相关股票上市日期2022年7月1日。

  8、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相关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5月1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5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已经完成了授予登记,本次授予登记人数为12人,授予登记数量为600,000股,相关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5月19日。

  12、2023年7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因相关对象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要求,公司已回购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0,000.00股,共支付货币资金人民币1,348,010.93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7月6日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255,610,000股变更为255,450,000股。

  13、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14、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4年5月1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的10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3,291,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17、2024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7月12日。

  18、2024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集团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本次回购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0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8月27日办理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383,175,000股变更为383,100,000股。

  19、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24年12月16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1、202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2025年2月11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3、2025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000股(调整后),涉及人数1人;本次回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1,200股(调整后),涉及人数4人,上述回购股份合计316,2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5月29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3,100,000股减少至382,783,800股。

  24、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的97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3,172,950股限制性股票、对预留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47,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二、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2024年度业绩考核期标准要求为:

  以2020年业绩为基准,2024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7.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5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4年ΔEVA>0。

  根据公司上述文件及相关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剔除有效期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768,222.08元,相对于2020年复合增长率为18.98%,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83%,两项指标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8.73%、0.04%)及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4.92%、8.37%),ΔEVA=3,517.28万元。

  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已经达成。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时点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批解锁股份数量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4%(即解锁3,269,100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时点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批解锁股份数量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即解锁247,500股)。上述解锁股数需结合相应解锁期内激励对象离职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

  三、2024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业绩情况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所设定的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禁售期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禁售期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议案内容和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禁售期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禁售期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该情况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5-030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肖萍女士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肖萍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管理能力,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惩戒或其他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肖萍女士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方式:

  电话:010-62181059

  传真:010-62182584

  邮箱:ir@ncschina.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13 号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肖萍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肖萍女士简历

  肖萍女士,1977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管理处副处长、机关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财务金融部资金经费处高级主管、财务金融部副主任、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主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肖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肖萍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5-031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潇臣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郭潇臣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2181059

  传真:010-62182584

  邮箱:ir@ncschina.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13 号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郭潇臣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郭潇臣先生简历

  郭潇臣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职员、中船重工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职员、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郭潇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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