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5-4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珺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珺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8-63286976
传真:028-63286984
电子邮箱:zhangjn@hwgf757.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张珺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张珺女士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于2013年加入公司,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7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珺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5-44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禄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珺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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