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董事会全体9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全体3名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书面通讯方式发表了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1号)同意注册,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4,12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83,8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60,494,478.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1月3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61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上述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集资金本金115,431.45万元连同累计利息收益2,940.69万元,共计118,372.14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983,094,735.4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2025年6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自2025年6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公司分阶段、择机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出现。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到期赎回现金管理产品
现金管理产品:招商银行定期存款、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86天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金额:合计人民币160,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 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购买了金额为80,0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及金额为80,000万元人民币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及2025年4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上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160,000万元,实现收益2,025.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赎回的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其收益均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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