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股份”或“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简称“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中信银行依据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在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债权最高限度为3,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进出口公司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本次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一年担保期限到期后的续签合同。本次保证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控股子公司2025年授信计划及公司为其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出口公司不超过27,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川仪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次担保合同为上一年担保期限到期后的续签合同,签署前后公司为进出口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变,为27,000万元。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川仪股份
被担保人:进出口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
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余额3,000万元及其利息等债务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保证范围:中信银行依据与进出口公司在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进出口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可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控股子公司2025年授信计划及公司为其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根据进出口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保证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3,911.65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86%,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7,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26%,未有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未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获得重庆市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控制权变更基本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直接控股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四联集团”)、间接控股股东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机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国机仪器仪表(重庆)有限公司(简称“国机仪器仪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拟通过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转让川仪股份控制权。本次控制权变更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四联集团变更为国机仪器仪表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重庆市国资委变更为国机集团(国务院国资委为其唯一出资人)。本次控制权变更已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川仪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川仪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川仪股份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的进展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收到渝富控股、四联集团转发的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给国机仪器仪表(重庆)有限公司的批复》(渝国资〔2025〕308号),主要内容如下:同意四联集团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按每股24.206元价格,将所持公司98,841,678股股份(占总股份比例19.26%)非公开协议转让给国机仪器仪表公司,转让总价款239,258.42万元;同意渝富控股将所持公司54,668,322股股份(占总股份比例10.65%)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及其他与表决相关的权益委托给国机仪器仪表公司。
三、本次控制权变更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控制权变更尚需国务院国资主管机构审核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后,方能办理股份过户等手续。本次控制权变更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交易交割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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