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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0,000万元、“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375.68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募投项目“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并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次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55,375.68万元,变更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5.76%。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7,524,11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29,999,976.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514,587,002.73元。2021年8月2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2021年8月2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91号《验资报告》。

  (二)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1、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675,8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经公司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单位:万元

  

  3、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20,000万元;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从事智能汽车、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领域相关产品的光学镜片和镜头业务。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受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持续影响,公司募投项目“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及“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入使用,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滞后,均尚未开始投资建设。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5、受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等因素的持续影响,公司募投项目“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入使用,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滞后,尚未开始投资建设。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本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6、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及进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0,000万元、“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375.68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募投项目“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打造智能化、自动化的光学镜头生产线,提升公司光学镜头产品生产能力。本次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55,375.68万元,变更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5.76%。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募投项目投资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差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本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在主管部门的备案程序,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公司将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完成各项审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已履行了项目建设所需的审批、核准及备案手续,实施主体为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晶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项目总投资额为236,400万元,其中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131,458.70万元。经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2月26日,项目达产年可实现年营业收入362,625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3.20%,税后投资回收期5.54年(含建设期)。

  2、原募投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已履行了项目建设所需的审批、核准及备案手续,实施主体为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额为52,000万元,其中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20,000万元。经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7年1月7日,项目预计4年达产达标后预计镜片及镜头可实现总年产值约15.2亿元,年纳税约0.46亿元。

  截至目前,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入使用,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使用。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及进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0,000万元、“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375.68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募投项目“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

  为顺应行业技术演进趋势,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与商业模式,着力提升高端产品市场占有率,聚焦光学核心业务的深度布局。随着智能手机向高像素化、高画质化方向加速演进,50MP及以上的高像素摄像头模组渗透率不断提升,市场对具备高进光量、高解析度、快速对焦及分群精度控制等特性的高性能镜头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将重点聚焦于6P及以上结构的高端手机镜头,并规划布局高端潜望式摄像头模组配套镜头,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与附加值。

  与此同时,随着智能汽车高级辅助驾驶系统(ADAS)渗透率的持续提高,以及消费电子、运动相机、VR/AR等终端产品在光学性能方面的持续迭代,对高像素、高解析力镜头的需求同步增长。基于上述市场变化,公司对原有镜头项目进行了规划优化,进一步聚焦于产品高端化与制造智能化方向,以更好契合下游应用市场的发展需求。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将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打造智能化、自动化的光学镜头生产线,既可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产能需求,也将显著扩大高端镜头的产能规模,提升制造效率和产品良率,增强公司在多元化应用场景下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光学业务实现规模化、智能化和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光学镜头产品生产能力,一方面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另一方面有助于加强公司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布局优势,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及运输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公司经营稳定性。

  三、新增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本次新增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江西欧菲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4、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

  5、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58,599.9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通过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后)和自有资金;

  6、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租赁生产场地,并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打造智能化、自动化的光学镜头生产线;

  7、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拟使用资金总量58,599.95万元,其中场地投入16,499.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37,526.05万元,基本预备费2,701.2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73.64万元。具体投资规划及各年投资金额如下: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所处行业市场前景

  (1)光学镜头市场规模

  在全球,随着光电子技术快速发展,光学镜头下游新能源汽车、VR/AR和消费电子等产业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自动驾驶、智能家居等技术兴起为光学镜头产业持续注入新动能。据华经产业研究院统计,全球光学镜头市场规模由2019年的452.9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682.8亿元,期间CAGR为10.81%。

  据毅兴产业研究院预测,到2030年全球光学镜头市场规模将达到1,035.9亿元。

  在中国,中国光学镜头行业自20世纪50年代起开始发展,在过去几十年里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光学镜头制造的重要生产基地和出口国家。据华经产业研究院统计,2023年中国光学镜头市场规模达到161.3亿元,同比增长3.9%,预计2024年中国光学镜头市场规模将达到173.9亿元。

  (2)光学镜头下游应用领域

  全球光学镜头应用以智能手机为主,智能汽车有望打造新增长引擎。目前在全球光学镜头行业中,下游智能手机镜头占比最高,智能手机普及和双摄、三摄不断渗透增大对手机摄像头的需求,带动光学镜头出货量增长。近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趋于平稳,而智能汽车的频频热销带动车载摄像头用量提升,随着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和网联化的不断推进,智能汽车有望取代智能手机成为光学镜头新的增长引擎,预计占比将不断提高。此外,运动相机、工业及医疗、VR/AR 等新领域将成为光学镜头另一增长极。

  2、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市场份额

  智能手机是消费类电子产品中使用摄像头的重要品类。伴随消费市场信心持续复苏,叠加技术创新发展和智能化渗透率不断提升,智能手机市场稳步复苏。根据IDC数据,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4亿台,同比增长6.2%。同时,多摄化技术的渗透率也在逐渐提高,这进一步推动了全球智能手机镜头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根据QY Research数据,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相机镜头市场销售额达到了55.63亿美元。未来,随着5G网络、物联网、人工智能及卫星通信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智能手机销量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拉动手机镜头需求量进一步增长,预计2030年,全球智能手机相机镜头市场规模将达到102.8亿美元,2024-2030年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9.3%。

  同时,车载摄像头市场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的加速推进,自动驾驶技术不断升级,车载摄像头作为汽车感知外界环境的关键传感器之一,其重要性日益凸显。从辅助驾驶功能的实现,如车道偏离预警、自动紧急制动等,到未来完全自动驾驶的视觉感知系统,车载摄像头的需求量持续攀升。根据Precedence Research报告数据及预测,2024年全球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约128.6亿美元,2032年将有望达到235.5亿美元,对应2024-2032年复合增长率为11.49%。此外,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除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产品也在不断升级,其对摄像头的配置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如更高像素、更小尺寸、更强的光学性能等,进一步拓展了光学镜头的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

  本项目拟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打造智能化、自动化的光学镜头生产线,提升公司光学镜头产品生产能力。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智能手机产业不断发展机遇,满足市场对于光学镜头产品的应用需求,持续扩大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同时,也将使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车载摄像头市场和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对光学镜头产品的新增需求,提前布局,抢占市场先机,为公司在未来多元化的业务拓展中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2)加强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布局优势,增强经营稳定性

  公司于2017年步入光学镜头领域,此后逐步对各系列产品的产业链进行深度整合,布局垂直一体化产业链,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的关键原料已实现部分或全部自产。公司处于全球光学光电领域龙头地位,近年来在市场需求推动下,公司摄像头模组等光学产品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对光学镜头等关键原材料的产能、质量控制等要求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伴随全球智能手机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手机制造厂商对于上游供应商的产品价格、服务条件及产品质量等方面要求持续提高,市场竞争日益加剧。此外,车载及消费电子领域对光学镜头等关键零部件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这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对相关企业的供给能力、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增强光学镜头产品的供给能力,进一步提高摄像头模组关键原材料自给率,提高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等方面的控制能力。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加强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布局优势,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及运输成本,提升公司生产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进而实现对客户快速响应和及时交货,增强公司经营稳定性。

  (3)提高生产制造能力,增强规模效应

  随着手机摄像头模组市场需求的不断提高,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强光学镜头的研发投入,并合理地进行手机镜头产品产能规划布局。伴随下游消费者对手机影像功能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光学镜头的更新迭代速度不断加快。为提高成像质量,手机光学镜头趋向多层镜片组合;同时,随着拍照功能的进一步升级,潜望式镜头、TOF镜头等产品的渗透率正逐步提升。但是,镜片数的增加、镜头体积的减小使得镜头制造技术难度不断升级,制造良率也将随之下降,进一步导致公司优质产能紧缺。而车载及消费电子领域对光学镜头的性能和产能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对镜头的高精度、高可靠性和大规模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实施,引进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扩大公司光学镜头生产产线规模,提高镜头的生产制造能力,增加公司优质产能,进一步实现规模效应,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3、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光学镜头是光学成像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对成像质量起着关键作用,广泛广泛用于消费电子、工业领域、智能家居等领域,长期以来一直获得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2021年3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证监会等28部联合发布的《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以新技术促进新装备新设备应用。制定制造业智能化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加快发展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等新型信息产品,推动5G+4K/8K、VR/AR技术产品融合应用。2022年10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鼓励外商投资应用于第五代移动终端(汽车、虚拟现实与增强显示等)的视觉传感器(数字相机、数字摄像头、3D传感器等)及其核心元组件(光学镜片与镜头、感光芯片、光电模块等)、物联网终端的开发与制造。2024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提出要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以支撑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和改善城市出行为切入点,建设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深入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车联网”发展,逐步稳妥推广应用辅助驾驶、自动驾驶,加快布设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智能感知系统,提升车路协同水平。

  与光学镜头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不断制定与推出,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本项目的实施具备政策可行性。

  (2)公司具备在光学镜头领域强大的生产加工能力和深厚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公司光学镜头研发团队历经多年技术沉淀,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大研发建设投入,逐步突破高端镜头技术壁垒。经过在光学镜头领域多年的探索与发展,公司已自主掌握了光学镜头从原材料采购、塑料成型、镜片检测、镜片镀膜、镜头组装、镜头检测再到最终出货的整套工艺流程。近年来,公司光学镜头业务规模逐渐扩大,高端镜头加速渗透,产品结构持续完善,已具备非球面玻璃镜片、球面玻璃镜片、塑胶镜片、自由曲面镜片等镜头核心零部件的生产加工能力。此外,公司在手机镜头的光学设计、结构设计、模具加工、镀膜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核心技术。目前,公司已实现一亿像素7P光学镜头、潜望式3X长焦镜头、内对焦镜头等先进技术产品的小批量生产,其中长焦镜头、微距镜头和超广角镜头等多性能产品已进入国内主流手机厂商镜头供应链。

  综上,公司在光学镜头领域强大的生产加工能力和深厚的技术积累将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具备技术可行性。

  (3)公司形成的多层次的人才结构和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光学镜头产品研发、生产的技术复杂,涉及到光学、材料、机械加工等多个领域的知识,需要公司构建多层次的人才队伍。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不断吸纳行业内的高级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销售人才。在光学镜头设计方面,公司拥有一批具备相关学科知识的高素质、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能够紧跟市场动态推出具有针对性的光学解决方案。在光学镜头生产方面,公司拥有完善的系统化培训体系和经验积累,以保证生产人员掌握熟练的生产操作技术,完成复杂生产工序流程。在光学镜头销售方面,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反应迅速的销售团队,能够精准洞悉客户需求,助力公司光学镜头领域营收增长。

  同时,公司亦持续开展光学镜头相关的研发活动,并从内外部引进光学专业背景深厚、具备丰富研发经验的研发人才,能够为镜头生产所涉及的制程、工艺等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综上,公司优质的技术人才资源和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将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人才基础。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具备人才可行性。

  4、项目选址、占地等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拟租赁生产场地,租赁场地面积为83,140.00㎡。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经测算,达产年营业收入为80,400.00万元,年利润总额为8,175.00万元,年所得税为1,226.25万元,年净利润为6,948.75万元,本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8.12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20%。项目投资回收期较短,收益率较高,经济效益良好。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是根据公司历史情况、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初步估算的结果,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承诺。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1、项目风险分析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深耕镜头行业多年,是业内技术、产品、服务均处优势地位的企业。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以及下游客户对产品技术、行业资质和服务响应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若公司未能不断强化技术优势,提高产品性能及服务竞争力,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将被弱化,可能会面临利润率降低和市场占有率下滑的风险。

  若未来不断有竞争对手突破技术、资金等壁垒,进入该行业,将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虽然公司拥有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稳定的客户资源,但如果公司未能有效应对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不能保持在技术研发、产品品质、客户资源和生产规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将会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指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2)人才流失风险

  在镜头行业竞争加剧的趋势下,建立稳定、高素质的团队进而实现现有产品迭代、产品质量持续提升对于建立差异化市场优势至关重要。优秀的人才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是企业开拓业务最重要的保障。公司始终保持对培养核心团队的高度重视,形成了一支具备深厚的专业背景、丰富的行业经验、分工协作融洽的高素质团队。但随着行业技术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不断提高,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若公司无法进一步完善对核心人员的激励和约束制度,未来可能面临核心人才流失的风险,对公司造成一定的影响。

  (3)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的经营规模不断增长,公司建立了与其匹配的较为成熟的经营管理体系。未来随着本次募集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投产,对公司的资源整合、人才建设以及运营管理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需建立一套更加合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若公司未来内部管理机制、组织管理模式无法适应公司的经营规模以及人员数量的快速增长,不能保持较高的管理效率,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

  2、风险管理措施

  (1)针对市场竞争风险的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监管最新政策,根据新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同时公司将加强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维护,收集、研究国家和不同地区法规、标准及动态,保障公司业务在国内市场的顺利发展。此外公司将重视市场与技术相结合,加强研发前的调研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决策前要关注所处市场的现状和前景,研发部门与市场部门将加强沟通,及时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动态,避免因新技术导致公司产品或服务竞争力下降的风险。公司还将明确资金使用计划,合理的分配和运用资金,避免因资金的使用不合理而延误新技术、新产品等研发进程,同时公司将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未来几年新产品研发。

  (2)针对人才流失风险的措施

  为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避免核心人员离职带来的核心技术流失问题,公司将采取加强内部控制和签订《员工保密协议》等方式进行技术保密,从根本上解决因核心人员流失从而导致技术泄密的问题。同时,公司将不断重视人才激励机制的完善,根据个人的能力、贡献给予合理的薪酬待遇,为核心人员制定合理的、有市场竞争力的激励制度,建立高质量人才引进机制。此外,公司将构建重视人才的企业文化,优化员工办公环境与办公条件,提升员工福利。

  (3)针对管理风险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多渠道积极引进、培养各类管理人才,逐步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形成规范、有效的管理体系,将公司的管理经验与先进的管理理论相结合,以适应公司资金规模、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后的要求;公司未来将通过运用内部员工的相关人力资源管理手段,使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能够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也将跟随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及时调整、完善。

  四、募投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经公司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欧菲光学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借款利率,按年付息。公司及欧菲光学将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按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处理后续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及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旨在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公司光学镜头产品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已有项目规划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变更程序合理、合规。未来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和安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战略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变更理由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战略委员会、监事会均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欧菲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4、《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58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7,524,11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29,999,976.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514,587,002.73元。2021年8月2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2021年8月2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91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1、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675,8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经公司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单位:万元

  

  3、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20,000万元;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从事智能汽车、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领域相关产品的光学镜片和镜头业务。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受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持续影响,公司募投项目“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及“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入使用,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滞后,均尚未开始投资建设。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5、受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等因素的持续影响,公司募投项目“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入使用,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滞后,尚未开始投资建设。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本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6、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及进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0,000万元、“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375.68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募投项目“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打造智能化、自动化的光学镜头生产线。提升公司光学镜头产品生产能力。本次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55,375.68万元,变更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5.76%。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募投项目投资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差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3年7月28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4年7月23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5年6月26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5,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仍需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度,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出现闲置的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按照目前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测算,预计一年可节省财务费用不超过3,875万元。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2、公司将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5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14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6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8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编码

  

  说明:(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5年7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 亮  程晓华

  六、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7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6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6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3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目标未达成,对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5.964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共计回购注销413.564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135,64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3,357,308,813股减少至3,353,173,173股,注册资本将相应从3,357,308,813元减少至3,353,173,173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周亮  程晓华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联系邮箱:ir@ofilm.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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