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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北京纯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纯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情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纯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围绕“材料-装备-研发-产线”构建全链条战略合作关系,尤其是在全固态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含定制化设备)、全固态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全固态电池储能市场推广等多场景战略合作。本次合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能力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纯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BMRYDA16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8号院19号楼1层101-1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法定代表人:杨帆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2.8508万元

  成立日期:2022-05-2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零配件生产;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北京纯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间无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北京纯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

  经查询,北京纯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纯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1条  合作宗旨

  (一)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二)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三)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能力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第2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3年。协议到期之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根据合作及市场情况,协商是否继续开展合作,如届时双方拟继续开展合作,应就新的合作重新协商,并另行签署合作协议予以约定。

  第3条  合作内容:

  3.1联合研发全固态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甲方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方面有多年产业经验,乙方是国内最早实现全固态锂离子电池Gwh级规模化量产的企业,甲方根据自身研发能力及乙方全固态电池正极材料需求,为乙方深度研发定制满足于乙方产品需求的正极材料配套体系,并形成长期稳定可靠的供应关系,确保双方合作实现市场竞争力强、科技含量高、双方发展可持续。

  3.2联合定制研发全固态锂离子电池量产装备。甲方具备多年锂离子电池设备研发和制造经验,乙方是国内最早实现全固态锂离子电池量产线建设的企业,甲方将根据乙方全固态锂离子电池产线装备和全智能化产线需求,为乙方定制有关量产设备,确保乙方量产线的质量和效率达到国际一流领先水平。

  3.3加强双方在未来量产线设备的合作力度。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全固态电池未来的市场发展前景,乙方在后续在国内、海外产线建设过程中,优先与甲方保持沟通,并按照公司采购规定,优先考虑甲方量产设备、环境设备的采购和使用。

  3.4联合推动市场和促进生产基地建设。在上述战略合作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共同整合和投入对应的市场资源,加强全固态锂离子电池在珠三角地区的市场推广;甲方作为地方国有控股的优质上市企业,有意促进和推动乙方在珠海落地生产基地,乙方承诺在市场条件具备时候,在甲方促进下尽快启动华南地区生产基地建设。

  四、本次合作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在全固态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含定制化设备)、全固态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全固态电池储能市场推广等多场景继续拓展、深入布局,拓宽公司的潜在业绩增长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框架协议而对合作对方形成依赖。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未来业绩影响取决于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效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本协议涉及的项目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

  3、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2、本公告披露前三个月内(2025年3月26日-2025年6月26日),因公司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2130万股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由22.79%变更至22.8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国江先生、董事黄英强先生及唐芬女士、职工代表监事丁雪梅女士、副总裁范江先生均因前述回购注销事项,被动导致持股数量及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未来,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北京纯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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