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79.01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5年6月26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回购专项贷款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按照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80元/股(含)调整为79.01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6月26日生效,具体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实际分派中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17,005,886×1)÷219,065,886≈0.9906元/股(保留四位小数)。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份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0-0.9906≈79.01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照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79.01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下限约为885,964股,回购数量上限约为1,265,662股。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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