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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

  (四)公司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鹏先生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王清涛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王海燕女士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43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87.6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与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8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8,119,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079,347.77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039,652.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2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针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相应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可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并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合计超过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药品研发项目短期内暂未达到资金支付条件,同时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发展存在流动资金需求,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87.6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187.6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46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8.1 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关于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

  1、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公司的专项整改小组由董事长牵头,持续联合公司审计部、财务部、研发部等深入开展全面自查。对研发流程管理、合同风险防控、财务管理等业务场景潜在的风险进行重点复查,发现研发流程不规范的情况,已责令研发部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充与规范。

  2、公司持续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内部自查,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通过内部协同监督,对公司近期新签订的合同进行了风险排查,严格规范合同签订前的立项与审批流程。针对研发合同,实行专项立项管理。业务部门签订合同前需提交立项报告,由财务、法务、研发等多部门组成联合评估小组,对项目必要性、预算合理性及合规性进行综合评估。在决策审批环节,依据合同金额及性质,分别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于其他类型合同,虽无需立项程序,但仍需遵循分级授权审批机制。根据合同金额及业务性质,由对应层级管理人员审批,财务、法务部门同步审核条款合规性与财务风险,确保合同签订规范有序。

  3、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4、公司围绕合规管理核心目标,积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组织核心人员参与监管政策解读会议,聚焦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政策调整;同时开展合规专题学习活动,以案例教学强化全员合规意识。旨在有效提升公司合规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后续公司将持续优化相关工作,夯实合规发展根基。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41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景萍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景萍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44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景萍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对刘景萍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刘景萍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刘景萍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简历

  刘景萍: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01年9月至2006年8月,担任海南省生物制品公司董事长;2006年5月至2018年8月,担任海南康迪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25年3月4日,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康迪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45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审计报告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由于此次事项所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按原计划完成审计工作。经审慎研究,公司将延期披露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的审计报告。

  延期披露期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增派专业人员加快工作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推进财务报告审计,确保审计工作质量,争取尽快完成并披露审计报告。公司就本次延期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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