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40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自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5年7月3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本公司可转债“豫光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 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090,255,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5,307,582.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以及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自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因“豫光转债”转股形成新增股份,公司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增加。公司将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最终调整后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请关注公司届时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豫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5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相关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5年7月3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详见公司将于2025年7月4日披露的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豫光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豫光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本次权益分派的“豫光转债”持有人可在2025年7月2日(含2025年7月2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苗雨
电话:0391-6665836
邮箱:yuguang@yggf.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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