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7版)
3、期末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欠款方信用期政策,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期刺激销售情形
公司期末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欠款方的信用期政策如下: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程序获取上表前五大客户的具体项目,并根据具体单个项目的招投标要求与客户签订合同。
如上表,期末 1 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的信用期政策稳定,不存在放宽信用期刺激销售情形。截至目前,公司与上述客户的合作年限2-5年不等,向其供应配电设备、储能系统等产品,相关交易具备商业实质。
(二)结合主要客户信用变化、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算结果、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各账龄组合计提比例是否合理,是否充分考虑前瞻性因素,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充分
1、主要客户信用变化
公司2024年度前五大客户中,A公司、F公司为本期新晋客户,不存在信用变化情况。其他三个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如下:
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政策相对稳定,K公司、L公司2023年、2024年信用政策未有变化,M公司2024年度信用政策变化,为M公司对其供应商统一采用新的信用政策所致,非公司主动要求调整。公司从M公司获取订单的方式(即:公司根据M公司的要求定期就产品订单进行报价,M公司结合自身出货量变动、供应商报价等向供应商下达订单)较2023年不存在差异。
2、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算结果
如不考虑前瞻性调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算与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如考虑前瞻性调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算与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算的坏账准备余额低于采用账龄分析法计算的坏账准备余额。
此外,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违约风险很小,不需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期末存在部分账龄达1年以上的商业承兑汇票,为应收账款欠款客户支付给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按原应收账款账龄连续计算所致。从商业承兑汇票本身期限来看,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期限通常在6-12个月,截至目前也不存在到期未兑付的情况。
对于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如到期未能兑付,则从应收票据转至应收账款列报,并按上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坏账准备。
因此,截至目前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不存在到期不兑付的情况,无需按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坏账准备。
3、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政策为:对于信用风险特征没有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从各年度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来看,公司与同行业相比处于正常水平:
注: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综上,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各账龄组合计提比例合理,充分考虑前瞻性因素,计提坏账准备充分。
(三)说明期末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的主要开具方、对应销售内容,长期未回款的原因;结合开具方信用、追索权条款等,说明对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终止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期末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的主要开具方、对应销售内容,长期未回款原因
2024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1.16亿元,其中,前五大开具方的余额为1.0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除BB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中的277.37万元的账龄在1年以上,上表前五大开具方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账龄均在1年以内。
2024年末,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1,488.17万元,占比仅12.84%;账龄1年以上并非商业承兑汇票的期限,而是商业承兑汇票账龄延续原应收账款账龄所致;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该部分商业承兑汇票已全部兑付,不存在商业承兑汇票长期未回款的情况。
2、结合开具方信用、追索权条款等,说明对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终止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五条,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本准则关于终止确认的规定。同时第七条规定,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公司对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终止确认的原则为:有确凿证据表明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其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了被背书人或贴现人,例如,贴现银行对该商业承兑汇票进行了无追索权的贴现,或者被背书人明确放弃了对背书人的追索权等特殊情况,商业承兑汇票即终止确认。
2024年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终止确认金额为4.98亿元,对应的主要开具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末,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的前五大开具方分别为上市公司、国企,其信用状况良好,开具方的协议中均约定了“无追索权条款”。因此,公司对上述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终止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此外,截止本问询函回复之日,上表终止确认的4.87亿元中,已到期金额达4.22亿元,且均已兑付,未发生被追索事项,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较小。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持续督导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前五名客户明细,查阅前五名客户工商信息,了解客户背景,财务状况;
2、比较客户最近两年的信用政策;
3、检查相关销售合同、发货单、签收单、期后回款等情况;
4、对前五名客户销售及往来余额进行发函;
5、获取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政策;
6、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政策;
7、根据历史资料,复核公司按照迁移率法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并分析其合理性;
8、获取期末应收商业票据明细;
9、检查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主要销售合同和发货单据;
10、检查商业票据背书、贴现的有关合同,分析商业票据贴现或者背书合同中关于追索权的有关规定;
11、检查商业票据是否存在逾期情况;
12、检查商业票据期后回款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及年审会计师认为:
1、期末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金额1.15亿元,其中1~2年账龄的金额为1.09亿元,占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金额的94.97%;上述前五名客户中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客户分别为国有企业及国内知名大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虽存在逾期支付情况,但属于合作过程中正常现象,历史上也未出现过坏账损失,无法回款的风险较小。期末 1 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的信用期政策稳定,不存在放宽信用期刺激销售情形。截至目前,公司与上述客户的合作年限2-5年不等,向其供应配电设备、储能系统等产品,相关交易具备商业实质。
2、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各账龄组合计提比例合理,充分考虑前瞻性因素,计提坏账准备充分。
3、2024年末,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1,488.17万元,占比仅12.84%;账龄1年以上并非商业承兑汇票的期限,而是商业承兑汇票账龄延续原应收账款账龄所致;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该部分商业承兑汇票已全部兑付,不存在商业承兑汇票长期未回款的情况。2024年末,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的前五大开具方分别为上市公司、国企,其信用状况良好,开具方的协议中均约定了“无追索权条款”。因此,公司对上述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终止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关于投资活动现金支出。年报显示,(1)近三年,公司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大,分别为1.03亿元、3.54 亿元、3.58 亿元;(2)2024 年各季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7,055.76万元、7,964.46万元、13,960.86万元、741.81万元,存在明显波动。
请公司:(1)说明近三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对应的主要支付对象、采购内容及原因,是否存在成立时间较短、公司规模较小的情形,是否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关联方的情形;(2)公司2024年各季末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的主要供应商背景、合作年限、采购内容,与业务需求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回复:
一、 公司说明
(一)说明近三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对应的主要支付对象、采购内容及原因,是否存在成立时间较短、公司规模较小的情形,是否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最近三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对应的前五大支付对象情况具体如下:
2024年
如上所示,公司2024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主要是用于建设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等。前五大支付对象的注册资本均在1,000万元以上,成立时间均在2019年及以前,因此不存在成立时间较短、公司规模较小的情形。
2023年
如上所示,公司2023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主要是用于建设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等。除扬中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代财政局收)外,前五大支付对象的注册资本均在1,000万元以上,成立时间均在2019年及以前,因此不存在成立时间较短、公司规模较小的情形。
2022年
如上所示,公司2022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主要是用于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变压器产线项目及大港厂区光伏屋顶建造等项目的实施。除扬中市财政局外,前五大支付对象的注册资本均在1,000万元以上,成立时间均在2019年及以前,因此不存在成立时间较短、公司规模较小的情形。
公司对供应商采购通常需履行招投标或比价等比选程序,供应商经营范围与公司需求相符;根据公司关联方明细表以及查询公开工商信息网站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近亲属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最近三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对应的主要支付对象均为财政局、实际的工程服务提供商、设备供应商等,具有业务合理性,不存在资金流向关联方的情况。
(二)公司 2024 年各季末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的主要供应商背景、合作年限、采购内容,与业务需求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1、2024年各季末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的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注:上表所列为2024年任一季末余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主要供应商
2024 年各季末预付长期资产的主要供应商包括扬中市财政局、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向上述主要供应商支付土地款、募投项目建设的款项等,与业务需求相匹配,不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关联方的情形。各季末预付款余额变动为季度内支付采购款、收货、验收所致,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预付款对应采购项目的收货、验收。
2、公司2024年各季末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的主要供应商背景、合作年限、采购内容,与业务需求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4年任一季末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余额500万以上的主要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1)扬中市财政局
扬中市财政局基本背景情况如下: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威腾能源科技、威腾新材均于2023年3月24日竞得位于经开区恒跃村,地块编号分别为2023工-02号/03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分别用于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并根据合同,陆续支付土地出让金至扬中市财政局,形成公司对扬中市财政局的预付款项。公司向扬中市财政局支付采购款与业务需求相匹配,不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2)旺虎建设工程江苏有限公司
旺虎建设工程江苏有限公司基本背景情况如下:
如上表,旺虎建设工程江苏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承建公司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的厂房桩基工程;该公司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相关资质证书;旺虎建设工程江苏有限公司与威腾电气无关联关系。公司向旺虎建设工程江苏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款均为其承建工程的款项,与业务需求相匹配,不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3)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基本背景情况如下:
如上表,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承担公司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的部分厂房设计、施工等;该公司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相关资质证书;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威腾电气无关联关系。公司向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款均为其承建工程的款项,与业务需求相匹配,不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4)GG公司
GG公司基本背景情况如下:
如上表,GG公司负责承担公司年产5GWh储能系统项目部分厂房的土建、钢结构等工程施工;该公司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相关资质证书;GG公司与威腾电气无关联关系。公司向GG公司支付采购款均为其承建工程的款项,与业务需求相匹配,不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5)BB公司
BB公司基本背景情况如下:
如上表,BB公司负责承担公司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的部分厂房机电工程施工;该公司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相关资质证书;BB公司与威腾电气无关联关系。公司向BB公司支付采购款均为其承建工程的款项,与业务需求相匹配,不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6)扬中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扬中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基本背景情况如下:
如上表,扬中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担公司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的基坑支护工程;该公司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相关资质证书;扬中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威腾电气无关联关系。公司向扬中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款均为其承建工程的款项,与业务需求相匹配,不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持续督导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近三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主要供应商明细及采购内容;
2、通过公开网站查询主要供应商的工商信息;
3、查阅与预付长期资产供应商的业务合同;
4、查阅公司的关联方清单;
5、复核公司现金流量表编制资料;
6、监盘相关资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及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最近三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对应的主要支付对象均为财政局、实际的工程服务提供商、设备供应商等,具有业务合理性,主要支付对象不存在成立时间较短、公司规模较小的情形,不存在资金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2、2024 年各季末预付长期资产的主要供应商包括扬中市财政局、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向上述主要供应商支付土地款、募投项目建设的款项等,与业务需求相匹配,不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5、其他问题。请公司:(1)说明期末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与采购需求是否匹配,期后余额显著下降的原因。(2)结合主要欠款方背景、关联关系、欠款金额及原因,说明公司期末押金保证金大幅增长的原因以及与业务的匹配关系。(3)说明公司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构成及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公司购销是否匹配。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说明期末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与采购需求是否匹配,期后余额显著下降的原因
2024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3.57亿元,较期初余额1.41亿元增加153.90%,主要是公司增加以票据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所致。2025年3月末,公司应付票据3.64亿元,较2024年末基本持平。
2024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9.94亿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23.3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2024年度,公司销售规模持续增长,较2023年度增幅22.23%,相应使得公司采购量增加,应付经营类款项相应增加。2024年度,公司根据发展需要,进行了“中民投盐池共享储能电站项目(200MW/400MWh)”、“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分别使得公司应付投资类款项增加2.49亿元、1.20亿元,导致公司应付投资类款项增幅较大。因此,公司应付账款增长与采购需求相匹配。
2025年3月末,公司应付账款7.87亿元,较2024年末减少26.29%,主要是根据与供应商约定的付款期限,到期对应付投资类及经营类款项进行付款所致。
(二)结合主要欠款方背景、关联关系、欠款金额及原因,说明公司期末押金保证金大幅增长的原因以及与业务的匹配关系
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4,376.27万元,较期初增长269.80%,其中押金保证金3,953.29万元,较期初增长344.92%,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主要欠款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2024年末押金保证金大幅增长主要为支付了PP公司2,890万元履约保证金所致。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前五大欠款方合计金额3,189.12万元,截止本问询回复之日,已回笼3,029.12万元,回笼率94.98%,未回笼部分为未到期保证金。
PP公司为国家电网下属企业,其直接股东为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持股29%)、山东网瑞物产有限公司(持股20%),均为国家电网下属企业。2024年末,公司控股子公司威腾能源科技与PP公司签署“泽安济南莱芜区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储能系统物资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89亿元,根据合同要求,公司需支付10%保证金,故2024年12月,威腾能源科技支付2,890万元保证金至“PP公司”。2025年1月,该保证金已收回,同时公司对该项目按合同约定办理了履约保险。
综上,公司2024年末押金保证金大幅增长主要为公司根据双方合同要求,支付PP公司2,890万元履约保证金所致,与公司业务相匹配。
(三)说明公司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构成及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公司购销是否匹配
2024年末,公司增值税留抵税额9,196.80万元,较期初2,212.66万元增加315.64%。2024年度,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进行“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中民投盐池共享储能电站项目(200MW/400MWh)”等项目建设,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项发票,尚未进行抵扣,使得公司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金大幅增加,与公司工程建设采购需求匹配。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持续督导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采购规模变化原因以及与生产和销售规模的匹配关系;
2、获取期初、期末应付票据、应付账款明细表;
3、检查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对应的采购合同及相关的货物、设备签收单;
4、分析以前年度年末与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余额变动情况;
5、查阅年报审计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函证情况;
6、检查期后应付票据、应付账款还款记录;
7、获取期末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明细资料;
8、检查押金保证金相关的主要业务合同;
9、检查押金、保证金的支付凭证;
10、检查期末增值税留抵的相关采购合同、发票。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及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期末应付票据余额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是公司增加以票据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所致。2025年3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较2024年末基本持平。
2024年度,公司销售规模持续增长使得公司采购量增加,应付经营类款项相应增加;2024年度,公司进行了“中民投盐池共享储能电站项目(200MW/400MWh)”等项目建设,导致公司应付投资类款项增幅较大。因此,公司应付账款增长与采购需求相匹配。2025年3月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减少,主要是根据与供应商约定的付款期限,到期对应付投资类及经营类款项进行付款所致。
2、公司2024年末押金保证金大幅增长主要为公司根据双方合同要求,支付PP公司2,890万元履约保证金所致,与公司业务相匹配。
3、2024年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进行“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项发票,尚未进行抵扣,使得公司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金大幅增加,与公司工程建设采购需求匹配。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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