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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94、900940      股票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5-043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4]428号)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0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9,970,000.00元,募集资金用于名城永泰东部温泉旅游新区一期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项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4]113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与该次募集项目承销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后,与公司及相应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根据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非公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的决议,该次募资资金项目已终止。

  公司对该次募集资金项目银行专户进行了注销处理,其中对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441667305174办理完毕注销手续;为方便账户管理,对募集资金专户农业银行03407500040028711、农业银行13110101040019302暂不注销,变更为一般账户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或转为一般户的事项通知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及开户银行,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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