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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6,726,2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6,726,2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5号),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科瑞”)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并于2022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7,5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0,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8,125,224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8.1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874,776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1.8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涉及的限售股股东数量共计2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建水县铨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水铨钧”)以及新余环亚诺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环亚”),持有限售股共计56,7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3%,现上述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7月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如下:

  1、股东建水铨钧、新余环亚承诺

  “(1)本企业目前持有的思科瑞的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思科瑞的情形;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思科瑞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思科瑞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思科瑞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在思科瑞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4)若思科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且触及退市标准,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思科瑞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5)如本企业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将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届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6)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思科瑞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将遵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

  (7)上述承诺均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8)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9)本企业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思科瑞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思科瑞,则思科瑞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思科瑞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思科瑞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思科瑞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份数量为56,726,200股,限售期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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