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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2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金融城5号楼)3楼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李剑锋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1人,陈玲董事、肖玲董事、薛勇董事、张骁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田志华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徐晓云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度自营投资业务规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0、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与国资集团、紫金集团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2、议案名称:与新工集团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3、议案名称:与交通集团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4、议案名称: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9《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分为4项子议案逐项表决,4项子议案已分别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3、相关议案的回避表决情况如下: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921,952,751股)及其控制企业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17,454,975股)、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483,584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南京农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3,202,302股)、南京颐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60,000,000股)、南京金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567,861股)以及关联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1,212,128股)对议案9.01和议案10回避表决;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58,475,359股)对议案9.02回避表决;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40,672,576股)对议案9.03回避表决;其他关联股东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174,272,700股)、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1,220,000股)对议案9.04回避表决。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雷丹丹、徐雪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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