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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结果
经核查,保荐机构暨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已分项列示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支出金额、具体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并结合业务规模变化、人员结构调整等,说明相关费用支出较高的合理性。公司不存在费用管控失效或资源浪费情形,与业务具有匹配性;
2、公司已结合销售模式变化、主要产品推广需求、市场推广活动形式、销售人员变动、薪酬机制等,说明在营业收入同比持平的情况下,销售费用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与同行业具有可比性,
3、结合计入管理费用人员的具体构成、人数和平均薪酬情况等,公司已说明本年度期间费用上涨的原因,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存在可比性。
问题4.关于合同负债
年报显示,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3亿元,同比基本持平,期末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为1.55亿元,去年同期为3,398.87万元,同比增长354.64%。其中预收货款账面价值为1.51亿元,去年同期为3,291.93万元;2024年12月新承接业务GNSS/MET水汽观测站采购项目,涉及金额1.09亿元,已收到部分货款;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涉及金额2,791.16万元,目前尚未验收。
请你公司:(1)结合公司业务性质、在手订单、客户支付模式变动等情况,说明新承接业务GNSS/MET水汽观测站采购项目、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以及其他重要合同负债的具体明细,包括客户名称及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产品及金额、账期、收款时间、条款具体内容、截至目前的合同履行进展等情况;(2)结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持平、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长92.18%等情况,说明合同负债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公司经营及业务情况相匹配,以及截至目前相关合同期后结转收入情况,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公司业务性质、在手订单、客户支付模式变动等情况,说明新承接业务GNSS/MET水汽观测站采购项目、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以及其他重要合同负债的具体明细,包括客户名称及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产品及金额、账期、收款时间、条款具体内容、截至目前的合同履行进展等情况
1、公司1000万元以上的合同负债及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合同金额合计为3.18亿元,上表中合同负债主要项目的合同金额占比55.96%。
2、合同负债快速增长背景
2024年,公司合同负债增长12,053.72万元,其中预收货款增长金额为11,777.14万元,增长占比为97.71%,主要源于2024年12月公司中标新签GNSS/MET水汽观测站采购项目,客户按合同约定预付款项所致,公司预收该项目不含税金额为10,888.41万元,占预收货款比重为92.45%。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合同标的情况及主要条款
1)项目名称:2024年GNSS/MET水汽观测站采购项目
2)合同金额:14,475.80万元(含税)
3)合同内容:公司向采购方出售水汽电离层综合探测设备,提供 GNSS/MET水汽观测站建设服务及自验收完成次日起后续 8 年质保\维保服务。
4)项目概况:公司为甘肃省气象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中心等 45 家采购单位建设、维护 GNSS/MET 水汽观测站。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65 天内交付。
6)其他条款:合同对维保、付款条件、违约责任、履约保证等进行明确约定。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当事人:甘肃省气象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中心等 45 家采购单位。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合同预付款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共计收到甘肃省气象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中心等 45 家采购单位预付款含税金额12,239.44万元,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为84.55%。
二、结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持平、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长92.18%等情况,说明合同负债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公司经营及业务情况相匹配,以及截至目前相关合同期后结转收入情况,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1、公司营业收入同比持平,合同负债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末合同负债大幅增长,主要系2024年12月新中标GNSS/MET水汽观测站采购项目,预收款金额1.09亿元,占2024年末合同负债比例为70.46%。该项目合同约定分阶段付款(预收比重高),相应合同履行正在正常履行中,对应的收入确认须待项目验收后确认,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合同负债余额尚未完成履约并转入收入。经排查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跨期确认问题,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的“履约义务完成+控制权转移”标准。
2、与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匹配性
公司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因公司对长库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所致,与合同负债增长不存在直接关联。
综上所述,公司虽然存在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持平、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长92.18%等情况,但合同负债的大幅增长与公司经营及业务情况相匹配。
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合同负债及其期末余额增长情况,年审会计师重点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获取并抽样核查期末合同负债明细,检查合同条款、付款安排与收款凭证是否一致;访谈管理层,了解交易背景、账期、合同履行进展等情况;合同履约义务是否完成,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2、对合同负债账龄超过1年的项目,抽样检查相关销售合同、验收记录及期后收入确认情况,判断合同是否仍在正常履约周期内,分析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挂账原因,判断合同负债存在的合理性;
3、结合收入截止性测试和分析程序,核查是否存在期末提前确认收入或收入跨期结转问题;
4、了解存货构成,结合库存商品与合同履约关系,评估是否与合同负债增长具有逻辑关联性;分析存货跌价准备增长的原因。
(二)核查结果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上述关于合同负债的说明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了解的信息在重大方面具有一致性;公司2024年收入确认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要求。
四、保荐机构暨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暨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抽样核查期末合同负债明细,检查合同条款、付款安排与收款凭证是否一致;访谈管理层,了解交易背景、账期、合同履行进展等情况;合同履约义务是否完成,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2、对合同负债账龄超过1年的项目,抽样检查相关销售合同、验收记录及期后收入确认情况,判断合同是否仍在正常履约周期内,分析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挂账原因,判断合同负债存在的合理性;
3、结合收入截止性测试和分析程序,核查是否存在期末提前确认收入或收入跨期结转问题;
4、了解存货构成,结合库存商品与合同履约关系,评估是否与合同负债增长具有逻辑关联性;分析存货跌价准备增长的原因。
(二)核查结果
经核查,保荐机构暨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结合业务性质、在手订单、客户支付模式变动等情况,公司已说明新承接业务GNSS/MET水汽观测站采购项目、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以及其他重要合同负债的具体明细,包括客户名称及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产品及金额、账期、收款时间、条款具体内容、截至目前的合同履行进展等情况;
2、结合营业收入同比持平、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长92.18%等情况,公司已说明合同负债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合同负债大幅增长与公司经营及业务情况相匹配;公司说明了截至目前相关合同期后结转收入情况,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问题5.关于其他应收款
年报显示,2024年,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2,094.01万元,同比增长213.16%,均未计提坏账准备,其中1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604.39万元,去年同期为213.80万元,4至5年账龄的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68.89万元,去年同期为3.70万元。其他应收款中存在其他应收往来1,439.09万元,去年同期为181.74万元,其中第一大应收账款欠款方期末余额为1,059.87万元,第二大应收账款欠款方期末余额为167.74万元且账龄为4至5年,未计提坏账准备。经营活动现金流中,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回备用金、保证金、押金、往来款等1,622.32万元,支付备用金、保证金、押金、往来款等1,921.69万元,年度报告未说明相关款项的业务性质及内容。
请你公司:(1)列示其他应收款前十大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欠款方名称及关联关系、款项金额和账龄、交易背景、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相关信用政策、欠款方信用状况、回款情况,并说明年内其他应收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回款风险,若存在,请充分提示风险;(2)结合欠款方资信、偿还能力和意愿等情况,补充说明存在长期其他应收款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充分、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补充说明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回和支付备用金、保证金、押金、往来款的主要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象、金额、发生时间、款项用途以及形成原因等,并说明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款项是否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者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列示其他应收款前十大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欠款方名称及关联关系、款项金额和账龄、交易背景、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相关信用政策、欠款方信用状况、回款情况,并说明年内其他应收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回款风险,若存在,请充分提示风险
1、公司其他应收款前十大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除往来款外,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已支付待收回的押金、保证金、员工备用金及临时借款等,无对应收入确认的情况。公司房屋租赁押金及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和收回均有明确的合同或协议条款约定,其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历史上不存在押金、保证金无法收回的情况;员工备用金及临时借款亦未出现不能及时收回的情况。
2、公司2024年、2023年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2,094.01万元,同比增长213.16%,主要系其他应收往来增加所致。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往来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大额情况如下:
(1)公司2023年预付单位AQ 1,059.77万元,其中1,059.56万元为预付三期芯片采购费,因合作模式发生变化,公司后续改为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经协商,单位AQ应退回公司预付三期芯片费。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将该笔款项公司转至其他应收款核算,期后该款项已全额收回,其中:2025年1月收回309.56万元,2025年2月收回750万元,不存在损失风险。
(2)2023、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应收单位AR余额均为167.35万元,产生原因为:公司2019年10月中标《单位AR 5G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技术服务》项目。该项目实际总订单含税价为4,080.84万元,公司仅提供60套高精度GNSS接收机(含税价为48.30万元)用于提供5G自动驾驶智能网联中的移动定位功能,其他产品及服务均由公司委托的单位AS提供。基于该项目的业务实质,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该项目收入,并将单位AR已获取项目中的实物商品或实施的服务但尚未结算支付的金额在“其他应收款”中核算,同时将需支付给单位AS的金额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截至2024年末,公司应付单位AS的款项金额为176.58万元)。公司认为,上述应收款项为代收代付,不存在损失风险。截止2025年5月31日,公司已收到单位AR期后回款122.89万元。
综上,公司其他应收款-往来款主要系应收单位AQ 1,059.56万元、应收单位AR 167.35万元。经分析判断,应收往来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基于重要性考虑,公司未对该部分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二、结合欠款方资信、偿还能力和意愿等情况,补充说明存在长期其他应收款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充分、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489.62万元,占比23.38%,1年以上主要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已支付待收回的押金、保证金、员工备用金及临时借款、往来款等,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历史上不存在押金、保证金无法收回的情况;员工备用金及临时借款亦未出现不能及时收回的情况,往来款经分析存在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因此公司未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三、补充说明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回和支付备用金、保证金、押金、往来款的主要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象、金额、发生时间、款项用途以及形成原因等,并说明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款项是否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者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回备用金、保证金、押金、往来款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支付备用金、保证金、押金、往来款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可知,公司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回和支付的备用金、保证金、押金及往来款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款项不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者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四、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核查程序
为核实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回收可能性、是否构成财务资助及坏账准备计提合理性,年审会计师重点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获取并复核其他应收款明细及账龄结构,重点关注余额较大、账龄较长项目的形成背景、合同依据及期后回款情况;
2、了解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的形成原因,查询交易对象的工商信息,分析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检查分析相关款项形成是否具有合理性;
3、针对前十大其他应收款客户,查验程序包括:查阅相关合同、付款协议、结算文件;结合对方经营情况,判断其履约能力与回款意愿;实施银行对账单检查或期后回款测试;
4、查阅账龄超过1年款项交易背景、回款情况及是否存在违约风险,并复核管理层是否具备合理性说明未计提坏账的判断依据;
5、检查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会计核算政策与减值测试依据,复核其是否在重大方面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及相关减值准备是否对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影响;
6、评估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行为,通过检查:款项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是否支付给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是否存在异常长期挂账或无合同依据的资金流出;
7、结合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相关款项的收支明细、金额合理性及是否构成异常现金流出。
(二)核查结果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上述说明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了解的信息在重大方面具有一致性。
五、保荐机构暨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暨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其他应收款明细及账龄结构,重点关注余额较大、账龄较长项目的形成背景、合同依据及期后回款情况;
2、了解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的形成原因,查询交易对象的工商信息,分析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检查分析相关款项形成是否具有合理性;
3、针对前十大其他应收款客户,查验程序包括:查阅相关合同、付款协议、结算文件;结合对方经营情况,判断其履约能力与回款意愿;实施银行对账单检查或期后回款测试;
4、查阅账龄超过1年款项交易背景、回款情况及是否存在违约风险,并复核管理层是否具备合理性说明未计提坏账的判断依据;
5、检查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会计核算政策与减值测试依据,复核其是否在重大方面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及相关减值准备是否对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影响;
6、评估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行为,通过检查:款项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是否支付给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是否存在异常长期挂账或无合同依据的资金流出;
7、结合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相关款项的收支明细、金额合理性及是否构成异常现金流出。
(二)核查结果
经核查,保荐机构暨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已列示其他应收款前十大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欠款方名称及关联关系、款项金额和账龄、交易背景、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相关信用政策、欠款方信用状况、回款情况,并说明了年内其他应收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公司回款风险较小;
2、结合欠款方资信、偿还能力和意愿等情况,公司补充说明了存在长期其他应收款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充分,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3、公司已补充说明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回和支付备用金、保证金、押金、往来款的主要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象、金额、发生时间、款项用途以及形成原因等;公司说明了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款项不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者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问题6.关于政府补助
年报显示,2022年至2024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680.78万元、1,943.54万元、1,207.15万元。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的金额分别为1,591.68万元、1,418.92万元、1,207.15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323.69万元、1,668.47万元、1,215.69万元。
请你公司:(1)结合近三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的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对现金流的影响等,说明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对政府补助存在依赖,相关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并进行风险提示;(2)补充2024年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标准依据和具体金额,并说明分析递延收益对公司未来期间经营业绩的影响;(3)补充说明2024年政府补助列入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项目及依据,以及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近三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的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对现金流的影响等,说明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对政府补助存在依赖,相关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并进行风险提示
2022年至2024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680.78万元、1,943.54万元和1,207.15万元,占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重分别为46.91% 、47.98%和35.18%,对现金流的影响分别为1,251.41万元、2,288.32万元、762.87万元,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政府补助对公司业绩有一定影响。
2022年至2024年,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1、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2022年至2024年,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形成的政府补助合计为613.72万元,占政府补助总额的比例为12.70%,其中2024年应退税部分因申请文件需要修改后重新申请,预计于2025年下半年收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 号),我国将继续实施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部分涉及软件产品的销售,该部分政府补助具有可持续性。
2、其他政府补助
其他政府补助主要包括科技成果专项资金补助、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资金、政府专项奖励资金等。上述相关政府补助均系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公司科技创新、生产经营给予的补贴和资助,补助项目不具有可持续性。
综上,在可预见的未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对集成电路行业的扶持政策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具有可持续性。但鉴于公司科技成果专项资金补助、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资金、政府专项奖励资金等其他政府补助属于偶发性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
关于政府补助相关风险提示如下: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2022年至2024年度除增值税返还以外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591.68万元、1,418.92万元和1,207.15万元。若未来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可能无法持续获得政府补助,将对公司的研发投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补充2024年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标准依据和具体金额,并说明分析递延收益对公司未来期间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政府补助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政府补助的划分标准及会计政策如下:
1、与收益相关和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的划分标准
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取得的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用于购买某项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则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相关文件中均未规定是用于购买某项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且无其他依据可以认定为相关款项系用于购买某项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故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
2、各项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标准、依据和金额
(1)各项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标准
2024年,公司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各项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依据及标准具体为: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相关补助文件未要求进行验收,则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相关补助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则在收到款项时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相关项目实施完成且通过验收时将已收到的政府补助自递延收益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各项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依据和金额
公司2024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207.15万元,其中866.78万元系从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340.37万元系2024年度收到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2024年度新增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422.50万元、从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866.78万元,期末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215.69万元。公司2024年度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2024年度各项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依据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2024年度各项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的依据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北斗全球系统高精度基础产品开发与研制2024年确认的-8.49万元的其他收益,系补开票承担的税费,未通过递延收益核算。
3、递延收益对公司未来期间经营业绩的影响
截至2024年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为1,215.69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根据相应补助项目的实施进度及验收情况在以后年度陆续结转计入损益。
三、补充说明2024年政府补助列入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项目及依据,以及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2024年,公司政府补助列入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第三条“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的规定,除此之外的政府补助均列为非经常性损益。基于对企业会计准则和证监会相关规定的严格遵循以及严谨审慎的会计处理原则,公司历年均将其他收益除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之外的明细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并填报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项目。
四、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并查阅公司的政府补助明细表、各项政府补助项目相关补助文件及收到政府补助的银行单据、验收文件等,检查相关政府补助获取的依据是否充分;
2、复核与收益相关和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的划分标准,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标准、依据和金额是否正确,检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3、复核公司列入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项目及依据,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二)核查结果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对于政府补助划分为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的标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暨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暨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公司的政府补助明细表、各项政府补助项目相关补助文件及收到政府补助的银行单据、验收文件等,检查相关政府补助获取的依据是否充分;
2、复核与收益相关和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的划分标准,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标准、依据和金额是否正确,检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3、复核公司列入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项目及依据,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二)核查结果
经核查,保荐机构暨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结合近三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的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对现金流的影响等,政府补助对公司业绩存在一定影响,相关影响具有持续性。公司已在“问题6 关于政府补助”之“一、结合近三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的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对现金流的影响等,说明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对政府补助存在依赖,相关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并进行风险提示”中进行了风险提示;
2、公司已补充2024年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标准依据和具体金额,并说明分析了递延收益对公司未来期间经营业绩的影响;
3、公司已补充说明2024年政府补助列入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项目及依据,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问题7.关于在建工程
年报显示,2024年,公司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余额3,864.63万元,去年同期为313.25万元,主要为罗网项目。无形资产中,罗网平台期末账面余额154.09万元。
请你公司:(1)补充说明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规划用途、投建时间、建设进度、预计达产时间、已投入金额、建设资金流向、转固条件以及情况等;(2)结合公司2024年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销售收入、市场空间变化情况,说明在建工程规模持续扩大的合理性,以及在建项目是否出现减值迹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说明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规划用途、投建时间、建设进度、预计达产时间、已投入金额、建设资金流向、转固条件以及情况等
1、2024年度在建工程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主要在建工程-罗网项目的基本情况、规划用途、投建时间、建设进度、预计达产时间
(1)基本情况及规划用途
罗网项目是公司基于新一代卫星导航与互联网技术搭建,可实现云端、软件终端和硬件终端之间互联互通的多行业智能平台,可以为农机自动驾驶、测量测绘、形变监测、无人机、野外机器人等行业提供高精度卫星差分定位服务。规划目标为建设服务范围覆盖全国的基站网点,其中基准站设备来自公司,基站施工建设和站点运维来源于外协服务。
(2)投建时间、建设进度、预计达产时间
罗网项目于2023年6月启动,2023年底公司已经投入建设1,000座基站。截至2024年底,公司已累计完成了4,268个基站的建设任务,基本实现了全国大部分导航作业区域的覆盖。目前罗网项目正在进行平台的软件系统建设和调试工作,预计2025年底达到可使用状态。
3、罗网项目已投入金额、建设资金流向、转固条件以及情况等
单位:万元
(1)基准站建设标准成套设备成本
基准站建设标准成套设备单站点成本预估:
单位:元
截至2024年末,公司共建成4,268座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其中:2024年前公司投入建设1,000个基站,总设备成本2,939,139.97元,每个基站平均设备成本2,939.14元;2024年新增投入3,268个基站,新增设备总成本9,551,671.72元,每个基站平均设备成本2,922.79元。
(2)外协费用
公司主要外协服务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珠海市华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武汉地大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建站服务及站点租赁、运维服务,合计外协支出2,457.27万元,占所有外协服务金额的比例为99.96%。
1)2024年度,公司累计验收外协施工费1,610.57万元,涉及站点4,268座,单座站点施工成本平均3,773.58元(不含税);
2)单个站点平均运维费用2,500元(含税)/年,运维费用涵盖站点租金及运维服务,因各站点建设启动时间存在差异,故公司2024年度实际归集运维费用846.70万元。
(3)结转固定资产条件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于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公司不存在前期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的情形。在建工程中主要项目之罗网项目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为区域性网络建设实施完成并实现数据在线传输时。
二、结合公司2024年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销售收入、市场空间变化情况,说明在建工程规模持续扩大的合理性,以及在建项目是否出现减值迹象
1、在建工程规模持续扩大的合理性
伴随着GNSS的逐渐成熟,各行各业都在利用“+北斗”进行行业智能化、自动化和信息化升级,为众多行业客户提供高精度、高可靠的差分服务已成为北斗行业新的市场机遇。同时,当前电离层日益活跃,极大的影响了中低纬度地区用户使用RTK定位技术的使用体验,建设覆盖密度更大的地基增强基准站将极大的削弱电离层活跃带来的固定速度慢、定位精度低等影响。另外,部分业内公司已完成/正在进行大规模基准站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市场反馈,侧面验证了建设大规模地基增强基准站对业务拓展大有裨益。
此外,由于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以往基准站的规模已不能支撑公司战略发展,且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因此,为了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用户使用体验和用户粘性,公司在罗网系统升级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资源投入,扩大基准站建设规模,形成服务范围更广、服务质量更高、服务效果更优的新罗网。
公司罗网项目并不涉及公司主要产品高精度GNSS模块、数据采集设备、农机自动导航系统等产品生产环节,该项目用途为向农机自动驾驶、测量测绘、形变监测、无人机、野外机器人等行业提供高精度卫星差分定位服务,为公司现有产品用户提供更加便捷、方便的高精度卫星差分定位服务,同时也为公司后续在智能驾驶、物联网等行业扩展垫定良好运用基础。根据2024白皮书,高精度市场持续发展,国内高精度芯片、模块年度总出货量稳步提高,其中,北斗厘米级高精度芯片、模块和板卡的总出货量持续增长。包括农机自动驾驶、高精度车载导航仪和高精度车载地图、地灾监测、植保/电力线巡检/测量无人机等主要应用场景在内的市场销量显著提升,高精度应用泛在化和规模化趋势更加明显。2023年国内市场各类高精度应用终端(含测量型接收机)总销量接近280万台/套,其中应用国产高精度芯片或模块的终端已超过80%。高精度相关产品销售收入从2010年的11亿元人民币已快速增长到2023年的约214亿元人民币,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5%。高精度差分定位服务作为实现高精度定位的基础,当前高精度市场仍处于快速增长,罗网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现有产品及新兴业务如智能驾驶、物联网等场景的业务开拓,建设具有符合商业逻辑。
当前罗网项目站点已经建设4,268台,基本实现了全国大部分导航作业区域的覆盖,达到了规划预期目标,建设重点将从站点建设向罗网平台的软件系统建设和调试工作转移。
综上,公司在建工程持续扩大主要是由于罗网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与公司经营战略以及行业发展要求相一致。
2、在建项目是否出现减值迹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相关规定,公司每年年末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1)外部环境是否变化:如市场需求下降、产能过剩、行业政策限制(如环保限产)等导致项目未来收益显著降低;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或工艺已落后,可能被新技术替代,导致经济效用下降。
(2)项目自身因素:实际建造成本是否远超预算,或工期严重滞后于计划,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性不达标;因设计缺陷、规划调整等导致项目暂停、终止或需大幅追加投资;是否存在因自然灾害、事故等导致工程部分毁损,修复成本过高。
(3)经济绩效指标:项目未来现金流预测是否显著低于原预期(如产品售价下跌、运营成本上升);内部收益率或净现值低于行业基准或公司要求;公司是否无法持续投入资金,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完工。
(4)法律或合同风险:是否与承包商、供应商产生纠纷从而可能导致项目停滞或赔偿损失;是否存在无法获取环评、用地许可等关键批文,导致项目无法继续。
(5)战略调整:是否存在因公司业务转型原因中止或转向。
2024年末,经综合分析判断,公司在建工程各个项目均不存在上述各类减值迹象,罗网项目正处于正常建设投入过程中,预计2025年将建成投入使用。
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审阅项目资料,特别是罗网项目,检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合同及预算文件;访谈管理层,了解罗网项目的规划用途、投建时间、建设进度、预计达产时间、已投入金额、建设资金流向、转固条件以及罗网建设对公司产品产能利用率、销售收入、市场空间变化的影响等情况;
2、查验工程进度与账面投入金额的匹配性;
3、资金流向核查:抽样大额付款银行回单、供应商发票及验收单据,确认资金未被挪用;
4、转固条件评估:了解企业工程在建情况,监盘用于项目建设的设备,现场查验未完工部分建设情况,服务器仍在建设过程中,确认期末未转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
5、评估项目停工风险:访谈项目负责人,确认无重大施工障碍(如资金短缺、政策限制);
6、了解在建工程的状态及未来使用计划,查看在建工程进度,判断项目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二)核查结果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关于在建工程的说明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了解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具有一致性;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建工程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要求。
四、保荐机构暨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暨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审阅项目资料,特别是罗网项目,检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合同及预算文件;访谈管理层,了解罗网项目的规划用途、投建时间、建设进度、预计达产时间、已投入金额、建设资金流向、转固条件以及罗网建设对公司产品产能利用率、销售收入、市场空间变化的影响等情况;
2、查验工程进度与账面投入金额的匹配性;
3、资金流向核查:抽样大额付款银行回单、供应商发票及验收单据,确认资金未被挪用;
4、转固条件评估:了解企业工程在建情况,监盘用于项目建设的设备,现场查验未完工部分建设情况,服务器仍在建设过程中,确认期末未转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
5、评估项目停工风险:访谈项目负责人,确认无重大施工障碍(如资金短缺、政策限制);
6、了解在建工程的状态及未来使用计划,查看在建工程进度,判断项目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二)核查结果
经核查,保荐机构暨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已补充说明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规划用途、投建时间、建设进度、预计达产时间、已投入金额、建设资金流向、转固条件以及情况等;
2、结合公司2024年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销售收入、市场空间变化情况,公司已说明在建工程规模持续扩大的合理性,公司在建项目不存在减值迹象。
问题8.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2024年度,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1.46亿元,同比增加17.97%,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96.90万元,计提比例由4.63%上升至7.54%。从明细来看,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合同履约成本、发出商品及在产品。其中,库存商品期末账面余额5,233.29万元,同比增长19.99%;原材料期末账面余额4,969.09万元,同比增长9.73%,跌价准备计提比例10.34%,同比提升7.41个百分点;委托加工物资期末账面余额1,729.03万元,同比增长58.05%;合同履约成本期末账面余额1,081.73万元,同比增长72.47%。
请你公司:(1)结合近三年公司存货的明细构成变化,说明各类存货账面余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按照存货各明细科目,补充说明主要构成、库龄分布、可变现净值的测算过程和依据、订单覆盖率和备货情况等,说明各明细科目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变动或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以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准确、及时、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下转D3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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