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三江路13-1号喜临门袍江工厂B楼四楼国际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阿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现场出席6人,独立董事朱峰先生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朱小华先生及陈萍淇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2人,监事蒋杭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沈洁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场结合线上视频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全部未解锁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陈阿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小华先生、沈冬良先生已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均未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会表决的情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雨宁、卢文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5-035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剩余全部未解锁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全部未解锁股份的议案》。根据《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的有关内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均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本员工持股计划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均未成就,其持有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均不得解锁归属。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部分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已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以出资金额加上相应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个人,剩余部分上缴公司并归属于公司。截至本议案披露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持有公司股份3,149,04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5%。
为维护公司和持有人的利益,董事会拟决定回购注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剩余全部未解锁股份3,149,045股,回购价格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均价23.65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全部未解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71,441,480股减少至368,292,43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71,441,480元减少至368,292,435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三江路13-1号喜临门袍江工厂B楼
2、申报时间:2025年7月1日起45日内,工作日的8:30-17:3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5-85159531
5、传真号码:0575-85151221
6、邮政编码:312000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5-033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华易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易智能制造”)持有公司股份84,799,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3%。本次股份质押后,华易智能制造累计被质押股份55,170,000股,占其所持股总数的65.06%,占公司总股本的14.85%。
● 华易智能制造、华易智能制造一致行动人绍兴市越城区华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瀚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阿裕先生、陈阿裕先生和其子女共同委托设立的陕国投·金玉20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金玉201号信托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910,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5%。本次股份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质押股份80,020,000股,占其所持总股数的59.76%,占公司总股本的21.54%。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易智能制造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华易智能制造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若有尾差,则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日常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自筹资金等。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融资安排、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事项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独立性、日常管理等方面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票质押亦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一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