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66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债券代码:242780 债券简称:25深高Y1
债券代码:242781 债券简称:25深高Y2
债券代码:242972 债券简称:25深高Y3
债券代码:242973 债券简称:25深高Y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恩利因公务方面的原因,无法持续主持本次会议。经董事长徐恩利提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由执行董事兼总裁廖湘文主持,所审议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徐恩利、廖湘文、文亮和缪军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伍燕凌、张坚和独立董事李飞龙、徐华翔、颜延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姚海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超和叶辉晖分别以通讯和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林继童因个人事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赵桂萍出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律师及登记公司(香港)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会议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 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2024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30,291,842.93元及任意盈余公积260,583,685.86元后,以2025年3月实施A股增发发行后的总股本2,537,856,1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244元(含税),总额为人民币619,236,894.99元,分配后余额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H股股息派发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2024年度股东年会投票结果公告》。载有A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发放日、实施办法等信息的分配实施公告将于近期发布,请投资者留意。
5、 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委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会议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9、 (逐项审议)关于向董事会授予注册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债券工具”)一般授权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注册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2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3议案名称:债券工具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4议案名称:发行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5议案名称:发行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7议案名称:上市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8议案名称:担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9议案名称:利率、汇率锁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10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11议案名称:授权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2024年度股东年会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4年度股东年会:议案1~8已获得超过一半票数的同意,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议案9.01~9.11已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票数的同意,获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之情况。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或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5年3月21日、6月7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25年6月7日的通函。上述公告及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披露。
根据本次会议投票结果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陈云江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公司谨此对陈云江先生加入董事会表示热烈欢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圆丽、李晓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关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1、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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