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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2025-05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招商局广 场B座11层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余志良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7人,董事罗立女士、余志良先生、黄传京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小丽女士、宁亚平女士、崔新健先生和崔凡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长张翼先生,董事杨国峰先生和许克威先生因其他事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符布林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监事会主席张致一女士和监事范肇平先生因其他事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世础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四军、徐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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