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118号,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6日
至2025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118号,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
登记的,登记材料应不迟于2025年7月14日17:00,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710-3085204
3、传真:0710-3085219
4、邮箱:hbcz@cz-tec.com
5、联系地址: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118号,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6、邮政编码:441000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5-040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2、业务及人员信息
3、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会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度末,上会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上会所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上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纪律处分1次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会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并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5-043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5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成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因此,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10,469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5-038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数量为10,469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以下若干公司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7月16日下午14点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5-039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469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70.6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960.3310万股的1.90%。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6.6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91.78%,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960.3310万股的1.75%;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0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8.22%,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960.3310万股的0.16%。
(3)授予价格:32.03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2.0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8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9人。
(5)公司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根据归属对象的不同,分为两类,具体情况如下:
①2022年3月1日前入职的老员工
②2022年3月1日后入职的新员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2022年3月1日后入职的新员工保持一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在归属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之前,应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表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后续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2、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预留授予部分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部分。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数划分为A、B、C、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则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12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届满暨作废部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 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注:上表中,预留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系预留第一次授予的可归属人数。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数量为10,469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 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日为2023年6月29日,其第二个归属期限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26日,本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6月30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2、 本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因此,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10,469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三、 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年6月29日;
2、授予价格:32.03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可归属数量:10,469股;
5、可归属人数:2人;
6、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归属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无异议。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成就条件已经满足,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5-041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若干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以上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若干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若干治理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明细如下:
二、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下转D59版)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