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石珠路27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6日
至2025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7月15日下午18:00点前送达。信函上或电子邮件主题栏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9:00-11:0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石珠路278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建富
电 话:0571-58597001
传 真:0571-58597002
电子邮箱:ir@solaxpower.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石珠路278号
(二)现场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
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艾罗能源”)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并延长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的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长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6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4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6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832.5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807.45万元(数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200Z004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在《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本次变更后,该项目截至2025年5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420.93万元继续用于实施“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基于以上募投项目调整,公司将对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同步进行调整,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不变。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本次变更后,该项目将由母公司实施,基于以上募投项目调整,公司将对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同步进行调整,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不变。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从2022年末的286人增长至2024年末的1,098人,为保障研发活动顺利开展,公司需要扩展研发场地;同时,随着公司产品线从户用储能扩展至工商业储能、大型储能等多个业务板块,需要建设与之适配的实验室及中试场地。本次变更后,公司可根据自身研发方向、技术要求、人员规模等需求进行设计和使用,保障研发所需场地的稳定性和适配性。
同时,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公司业务布局,公司将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艾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艾罗”);实施方式由购置研发场地变更为利用现有土地新建研发场地;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科技城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金港科技城。西湖区紫金港科技城位于杭州西北部,现已形成以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三大产业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新体系。本次调整有利于企业研发人员的招聘和留存,吸引更多高端人才加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调整,公司将对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同步进行调整,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不变。调整前,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085.70万元,其中6,664.77万元已于2024年6月通过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方式支出,剩余8,420.93万元。本次变更后,该项目截至2025年5月31日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420.93万元继续用于实施“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规划的调整,公司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对于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8,420.93万元,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调整,项目拟投资金额超出拟投入募集资金部分使用自有资金解决,具体资金使用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变更后的项目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结合当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
根据公司的市场战略布局,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调整,实施主体由子公司实施变更为母公司艾罗能源实施。
本次调整系顺应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把握市场机遇的举措。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区域集中于欧洲等发达国家,包括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地区,公司计划在巩固原有优势区域市场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产品和技术优势积极拓展包括东南亚、南亚、南非等新兴区域市场,持续强化新兴市场的市场拓展力度。
海外营销及售后网络是公司全球化战略的重要支撑点,一方面,海外营销网络能够通过本地化的服务提升客户的产品使用体验,进而为公司后续海外业务目标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公司近年来顺应市场需求变化,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客户需求,推出了多款工商业储能、户用储能产品,并通过展会、本地化宣传等方式,提高产品在新兴市场知名度,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公司将募集资金调整后,将重点集中于更有利于公司境外品牌、市场知名度建设和推广方面,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巩固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
根据公司的市场战略布局,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调整,由子公司实施变更为母公司艾罗能源直接实施。基于以上募投项目调整,公司将对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同步进行调整,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不变,投资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方向和内容,变更前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未发生改变。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计划
本次变更“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拟对杭州艾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19,00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增资8,420.93万元,剩余的10,579.07万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增资。相关款项全部计入杭州艾罗的注册资本,增资款主要用于募投项目“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增资完成后,杭州艾罗的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同时,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落实专款专用,同意杭州艾罗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专户开立后,杭州艾罗应及时与公司、开具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资对象基本信息
(二)增资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建设方向和内容,变更前后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未发生改变,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艾罗能源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艾罗能源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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