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9:15-15:00。
2、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公司会议中心4楼4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86,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3%;反对9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9%;弃权1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21,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1%;反对9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4%;弃权2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0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反对9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8%;弃权2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06,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9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2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210,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3%;反对9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1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310,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13%;反对9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60%;弃权1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分红前公司总股本26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312.5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未分配的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议案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099,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4%;反对9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2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00,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83%;反对9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60%;弃权2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子议案7.01 与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合计持有748,771,287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493,408,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2%;反对9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4%;弃权1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79,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309%;反对9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23%;弃权1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6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7.02 与其他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合计持有476,128,587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766,049,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9%;反对9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2%;弃权1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78,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255%;反对9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65%;弃权1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7.03 与关联自然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4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9%;反对9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7%;弃权19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44,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99%;反对9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23%;弃权19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205,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8%;反对90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弃权1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 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205,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8%;反对9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弃权1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29,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8%;反对9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弃权1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29,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10%;反对9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13%;弃权1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30,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8%;反对9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弃权1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30,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38%;反对9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40%;弃权1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分别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笛、孟柔蕾
3、见证律师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首席信息官的议案》,聘任李钧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泸州市市属企业经营管理层实行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泸组通﹝2019﹞130号)相关规定,董事会初次聘任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应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李钧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李钧简历
李钧:男,白族,197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1995年7月至1997年4月,任深圳万信金融经济信息有限公司职员;1998年1月至1998年12月,任国信证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员工;1998年12月至2004年7月,任国信证券信息技术部业务经理、高级经理;2004年7月至2005年10月,任华西证券电脑中心员工;2005年10月至2007年10月,任华西证券电脑中心副总经理;2007年10月至2010年9月,任华西证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2年11月,任华西证券信息技术总监、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2012年11月至2018年5月,任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信息技术总部总经理(兼);2018年5月至2025年3月,任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25年6月起,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钧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通过公司总部现场会议与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周毅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所有表决议案均获通过,决议如下:
关于聘任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钧为公司首席信息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泸州市市属企业经营管理层实行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泸组通﹝2019﹞130号)相关规定,董事会初次聘任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应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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