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A座209。
(3)会议召开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或“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鲍林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31人,代表股份995,411,9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72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75,328,8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44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9人,代表股份320,083,0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274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94,606,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1%;反对438,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弃权36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2,847,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80%;反对438,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7%;弃权36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2%。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94,604,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9%;反对438,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弃权3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2,845,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21%;反对438,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7%;弃权3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2%。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94,810,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6%;反对491,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10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3,051,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39%;反对491,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4%;弃权10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7%。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94,609,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38,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弃权3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2,850,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51%;反对438,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7%;弃权3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1%。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94,803,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9%;反对499,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弃权10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3,044,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13%;反对499,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30%;弃权10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4,181,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4%;反对1,119,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5%;弃权1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2,422,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48%;反对1,119,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65%;弃权1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4,175,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8%;反对1,122,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8%;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2,416,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73%;反对1,122,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55%;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3%。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94,545,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9%;反对437,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弃权4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2,785,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41%;反对437,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5%;弃权4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声、武岳;
3、结论性意见:
华数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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