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审核情况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并于2025年6月 21日至2025 年6月30日在公司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拟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拟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任职的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9,311股,占公司总股本104,670,000股的比例为0.295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46元/股,最低价为13.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14,549.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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