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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最终实现青岛双星间接持有锦湖轮胎株式会社(KUMHO TIRE CO., INC.,以下简称“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提交的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为保持审核期间评估资料的有效性,公司需要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加期评估,并补充提交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一、中止审核原因

  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七十一条规定,资产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为本次重组而出具的评估或估值资料应当明确声明在评估或估值基准日后×月内(最长十二个月)有效。

  由于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深交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进展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4日和2024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2024年11月9日,本次交易申请文件获深交所受理。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并向深交所报送问询函回复等相关文件。

  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止审核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2025年4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对相关问题的补充回复及更新后的报告期财务数据,并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申请。

  2025年4月25日,深交所同意恢复审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加期评估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止审核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中止审核不会对公司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加期评估及申请文件更新等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报送更新后的申请材料,并及时申请恢复审核。

  本次交易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前述审核通过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审核通过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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