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7日
至2025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张人千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9:30-11:30,14: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公司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现场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现场/书面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2672218
联系传真:010-82838100
电子邮箱:ir@vastdata.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O”,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又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于2025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一、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该笔理财产品已到期,公司如期赎回本金人民币8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6,988.89元。具体赎回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格中实际收益的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有不同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5-041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止(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人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与持股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人千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仿真学会离散系统仿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学堂在线国际OUMBA项目学术委员会主任。
2、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7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会议室
3.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0)。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5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对《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表决理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期限: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请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如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公司会议室
收件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62672218
传真:010-82838100
邮政编码:10008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五)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O”,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张人千
2025年7月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人千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O”为准)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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