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拟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还通过公司内部宣传栏张贴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
1、公示内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时限不少于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宣传栏公示;
4、反馈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时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和相关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并结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五)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在《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所有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
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在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和中介机构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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