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为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调整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
二、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05,747,925股增加至157,074,408股,注册资本由105,747,925元增加至157,074,408元。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以及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四、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拟按照现行的《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及废止,本次具体制度梳理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的内部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修订的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下列修订内容外,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统一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因取消监事会,删除监事会相关内容及表述,并将监事会的部分职责转移给审计委员会,以及因条款新增删减,导致部分条款序号内容变更。本次其他修订章程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1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23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8日
至2025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01、议案3.02、议案3.03、议案4.01、议案4.02、议案4.0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异地股东可以使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7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23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23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057
电话:(0755)86111131-8858
传真:(0755)86111130
电子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
联系人:罗先生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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