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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下午15:3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6月24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关联董事周杰文、阮光栋、丁兴成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关联董事周杰文、阮光栋、丁兴成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关联董事周杰文、阮光栋、丁兴成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7月18日下午14:3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7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时间: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10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大伟

  联系电话:0575-8251 9278

  传真号码:0575-8204 5165

  电子邮箱:rtgfzqb@163.com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10室

  邮政编码:3123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的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0”

  2、投票简称:“闰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15-15:00,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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