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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65700元(含税)调整为0.65386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因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新增股份2,550,435股,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438,740,753股增加至441,291,188股。另外,自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43,4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41,291,18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443,400股,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440,847,788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38,740,753股,以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准,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8,252,674.7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0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88,252,674.72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5.0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88,252,674.72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5.00%。如在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办理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2,550,435股,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438,740,753股增加至441,291,18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自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43,4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41,291,18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443,400股,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440,847,788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65700元(含税)调整为0.65386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288,252,674.72÷440,847,788≈0.65386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 0.65386×440,847,788≈288,252,734.66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5386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288,252,734.66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49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99.0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9.02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20.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4.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购买的最高价为115.49元/股、最低价为110.8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5,001.2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4.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购买的最高价为115.49元/股、最低价为110.8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01.2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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