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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方及担保方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董爱华、李锦萍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3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董爱华、李锦萍:

  经查,2022年9月,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隆达或公司)与你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康隆达以人民币21,200万元分别向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成管理)、宜春亿源锂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源锂)收购其所持有的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锂业)11.31%、6.36%的股权。天成管理、亿源锂承诺天成锂业在2022年、2023 年和2024年内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000万元、20,000万元和21,000万元。若天成锂业在2022-2024年累计3个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能达到3年承诺净利润目标,天成管理、亿源锂应在接到公司通知后的30日内以现金方式对公司予以补偿。天成锂业、董爱华及李锦萍对天成管理及亿源锂的前述业绩补偿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成锂业2022-2024年实际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3年承诺净利润目标。康隆达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出业绩补偿通知,并于2025年6月6日进行催告。截至目前,上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

  天成管理、亿源锂作为业绩承诺方,天成锂业、董爱华及李锦萍作为连带责任担保方,在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未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 〔2025〕5号)第十五条所述违反承诺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尽快履行承诺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一直高度关注前述业绩补偿问题,将继续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加强业绩承诺各方业绩补偿款的催收工作,不排除就前述承诺各方未完成业绩补偿义务(如有)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各种措施追索补偿款,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股东绍兴上虞东大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针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间芳先生于2022年1日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东大针织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24,000,000股股份转让给张间芳先生,并于2022年3月17日完成了标的股份的过户手续。(公告编号:2022-001、2022-010)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虞法院”)出具的(2024)浙0604诉前调确835号《民事裁定书》,张间芳先生将该24,000,000股返还给东大针织,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上虞法院裁定确认以上调解协议有效。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法院出具的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民事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隆达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张间芳先生合计持有的11,900,000股公司股份已分别于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4日依据《民事裁定书》划转至东大针织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隆达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2025-047、2025-050)。

  二、本次权益变动进展情况

  2025年7日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张间芳先生持有的4,410,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5年7月1日依据《民事裁定书》划转至东大针织名下。本次划转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系东大针织与其实际控制人张间芳先生之间的股份回转,变动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由张间芳先生变更为东大针织,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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