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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3日和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8.6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0.5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8.6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683,844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8.6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367,68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7%。股份回购最终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5日、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024)、《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3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101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71-88353525(9:0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邮箱:yaqh_ir@yafco.com

  5.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还应当于邮寄当日电话通知公司前述邮寄事项。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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