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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 匹 狼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17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8)。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5.5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为:27,272,727股至54,545,4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下限至上限为:3.87%至7.7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7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5.50元/股调整为6.50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6.50元/股调整为6.4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0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1,044,7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40%,最高成交价为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4元/股,交易金额为1.73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5-053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兴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对选举结果进行了公示,2025年6月3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事项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日

  附件:

  1、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吴兴群,男,汉族,现年61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福建省第八次党代表、福建省C类人才、福建省首届“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曾任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目前兼任晋江市政协常委、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福建省商标协会副会长、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常务理事等职。目前持有本公司180,000股股票,同时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获授尚未至行权期的200,000份股票期权。除担任本公司上述职务外,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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