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毛善君持有公司股份33,359,4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5.76%。
● 捐赠协议的主要内容:控股股东毛善君向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公司的2,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3%。
●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承诺:获赠的龙软科技股票将与龙软科技控股股东合并计算减持额度,每次减持股票至少20个交易日前需与龙软科技控股股东沟通并获得其书面同意,并按照龙软科技控股股东减持股票的披露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标的股票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月内不减持标的股票,满12月后,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每12月通过二级市场累积减持股票的比例不应超过标的股票的50%,还应当同时遵循《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获得龙软科技控股股东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任何捐赠股票的减持、转让、分红等收益均须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的捐赠事宜。
● 毛善君先生与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不是一致行动人。本次捐赠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控股股东捐赠情况概述
为支持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促进其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毛善君先生与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于2025年7月2日签署《捐赠协议》,毛善君先生一次性向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3%。捐赠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北京大学镜春园75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00000500018012R
4、法定代表人:戴甚彦
5、注册资金:贰仟万元整
6、业务主管单位:教育部
7、业务范围: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的捐赠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奖励教师、学生,资助教学,科研等。
8、受赠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为独立运作的公益性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任职,对该基金会的运营无重大影响,该基金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捐赠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毛善君
乙方: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协议主要内容:
1、 甲方自愿一次性向乙方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龙软科技”,证券代码:688078.SH)2,500,000股(贰佰伍拾万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或“捐赠资产”)股票,该等股票对应公司注册资本2,500,000元,且该部分出资甲方已实缴。本协议约定的捐赠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
2、 捐赠资产用于全面支持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的发展建设。
3、 乙方受赠标的股票后,标的股票产生的转让收益、分红及其他相关收入均用于支持上述捐赠用途。
4、 乙方对捐赠标的股票的后续管理及使用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公司管理及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
5、 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的60个交易日之内进行相关登记、批准、备案等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6、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高度重视龙软科技的发展及其股价的稳定,特别是龙软科技中小股东的权益,特作出如下承诺:
本基金会获赠的龙软科技股票将与龙软科技控股股东合并计算减持额度,每次减持股票至少20个交易日前需与龙软科技控股股东沟通并获得其书面同意,并按照龙软科技控股股东减持股票的披露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基金会自标的股票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月内不得减持标的股票。满12月后,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每12月通过二级市场累积减持股票的比例不应超过标的股票的50%,还应当同时遵循《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获得龙软科技控股股东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任何捐赠股票的减持、转让、分红等收益均须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的捐赠事宜。
四、 本次实施捐赠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捐赠前后,控股股东毛善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五、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捐赠后,公司控股股东毛善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859,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毛善君先生与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不是一致行动人。本次捐赠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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