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225元(含税)调整为0.22500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5位)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5年4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豫光转债” 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数量为2,430股。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090,255,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5,307,582.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以及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
自2025年4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豫光转债” 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数量为2,430股。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为1,090,258,350股。
基于上述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的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225元(含税)调整为0.22500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245,307,582.00÷1,090,258,350≈0.22500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5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0.22500×1,090,258,350=245,308,128.75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具体实施情况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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