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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5-050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73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和2025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58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2%,成交的最高价为1.80元/股、最低价为1.7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9.92万元(不含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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