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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张其宾、谭瑞清、汤阴豫鑫、谭精忠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鑫糖醇”)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2025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28号);2025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3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完成了《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核查及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同时,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更新,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注:本说明所述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鑫糖醇”)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豫鑫糖醇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3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就相关事项逐项说明、论证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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