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2 证券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5-4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或“信泰人寿”)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购买公司股份至345,431,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已达到5.00%。
2. 信泰保险成立于2007年5月,注册地浙江杭州,注册资本102.04亿元,第一大股东是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04.SH)。信泰保险在浙江、江苏等地已设立18家分公司,经营各类人身保险业务。
3.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2025年7月3日,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信泰人寿出具的《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中提及:基于对华菱钢铁发展前景的看好及其价值的认可,支持华菱钢铁做强做优,并分享华菱钢铁未来发展的长期红利,股东信泰人寿自2025年1月至今,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342,714,962股,现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5,431,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已达到5.00%。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 增持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华菱钢铁发展前景的看好及其价值的认可,拟通过本次增持提升对华菱钢铁的影响力,支持华菱钢铁做强做优,并分享华菱钢铁未来发展的长期红利。
3、 增持方式:证券交易系统二级市场买入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2025年7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传统账户保险责任准备金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690,9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增持后,信泰人寿持有本公司股份345,431,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属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公司将继续关注信泰人寿对本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股票代码:000932.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大稻望朝商务中心1幢9层、19-21层、2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大稻望朝商务中心1幢9层、19-21层、2幢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 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菱钢铁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菱钢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定义,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2、股东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如下:
注:所持股份类别是指国有股、社团法人股、外资股、自然人股等。
3、第一大股东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无。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增持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华菱钢铁发展前景的看好及其价值的认可,拟通过本次增持提升对华菱钢铁的影响力,支持华菱钢铁做强做优,并分享华菱钢铁未来发展的长期红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进一步增加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44,740,762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9%。
2025年7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传统账户保险责任准备金于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690,900股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45,431,662股股票,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7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传统账户保险责任准备金于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690,900股股票,交易均价为4.84元/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购买股份资金来源为传统账户保险责任准备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华菱钢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四、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信泰人寿传统产品账户下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信泰人寿相关账户信息如下表:
注:1.可运用资金余额为截至2025年6月末数据。
2.现金流入和流出指业务现金流,不含资产现金流。
3.平均持有期为截至2025年6月底传统产品账户可计算久期资产修正久期。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增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前六个月内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7月3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华菱钢铁董事会办公室。
投资者也可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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