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范性要求,公司调整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措辞,调整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具体调整内容为:将《公司章程》中“总经理”全部调整为“经理”、“副总经理”全部调整为“副经理”的表述。
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