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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85.23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温岭支行”)签署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泵业”)、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聚合”)与兴业银行温岭支行之间自2025年6月19日起至2027年6月18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分别为人民币4亿元、3.3亿元。

  公司与深圳今日头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今日头条”)、重庆懂车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懂车族”)、武汉星图新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星图新视界”)签署了《保证合同》。鉴于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数字”)、利欧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广告”)、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胜万合”)、上海漫酷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漫酷”)、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聚合”)、利欧聚合(上海)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聚合(上海)”)、上海易合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易合”)、上海氩氪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氩氪”)、利欧聚合(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聚合(北京)”)与深圳今日头条、重庆懂车族、武汉星图新视界之间签订了《代理商数据推广商务合作协议》等协议,利欧数字、利欧广告、聚胜万合、上海漫酷、利欧聚合、利欧聚合(上海)、上海易合、上海氩氪、利欧聚合(北京)有义务按照主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深圳今日头条、重庆懂车族、武汉星图新视界支付费用,公司自愿就主合同项下上述公司全资子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推广费用和巨量星图服务费用的支付等)向深圳今日头条、重庆懂车族、武汉星图新视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4.13亿元。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胜万合”)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聚胜万合在2025年度与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中国)有限公司因相关合作协议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出具《连带责任担保函》。上述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与北京快手广告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时代”)与北京快手广告有限公司签署的《快手2025年度合作伙伴合作协议》及其任何补充协议、附件、交易文件和相关文件项下微创时代所负的全部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责任的上限为3.5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为原担保合同到期续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浙江泵业”)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69,36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颜土富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电机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模具制造;金属工具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器辅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农业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安防设备制造;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市政设施管理;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模具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4年,浙江泵业实现营业收入339,923.48万元,净利润-12,784.4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泵业资产总额为1,290,958.51万元,净资产为834,362.74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2、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利欧聚合”)

  成立时间:2016年9月28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柯瑨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806号青商大厦2201室(仅限办公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个人商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利欧聚合实现营业收入706,578.03万元,净利润-3,049.0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利欧聚合资产总额为298,226.77万元,净资产为53,705.29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3、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利欧数字”)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19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晓东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01-H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4年,利欧数字实现营业收入1,018,845.90万元,净利润7,657.2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利欧数字资产总额为535,537.86万元,净资产为236,775.78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4、利欧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利欧广告”)

  成立时间:2019年03月15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晓东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秀山路8号3幢四层G区436室(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信息、数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告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4年,利欧广告实现营业收入10,831.92万元,净利润1,626.8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利欧广告资产总额为9,205.03万元,净资产为6,212.83万元。

  5、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聚胜万合”)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17,0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晓东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00号13层13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聚胜万合实现营业收入498,403.39万元,净利润126.0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聚胜万合资产总额为279,603.38万元,净资产为14,053.45万元。

  6、上海漫酷广告有限公司(“上海漫酷”)

  成立时间:2005年10月12日

  注册资本:15,1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晓东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688号B12-38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电脑安装维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的销售,从事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上海漫酷实现营业收入505,038.14万元,净利润6,682.5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漫酷资产总额为276,863.47万元,净资产为58,053.35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7、利欧聚合(上海)广告有限公司(“利欧聚合(上海)”)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30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柯瑨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00号13层130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利欧聚合(上海)实现营业收入25,885.55万元,净利润386.0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利欧聚合(上海)资产总额为3,161.31万元,净资产为1,893.79万元。

  8、上海易合广告有限公司(“上海易合”)

  成立时间:2011年2月21日

  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晓东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351号2幢433室

  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营销策划,广告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计算机硬件的开发、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字作品的制作、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上海易合实现营业收入25,955.21万元,净利润421.6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易合资产总额为14,515.98万元,净资产为14,296.19万元。

  9、上海氩氪广告有限公司(“上海氩氪”)

  成立时间:2009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嘉炜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473弄3号6层6035室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计算机信息科技、网络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数据处理,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 年,上海氩氪实现营业收入 4,713.63 万元,净利润-1879.79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氩氪资产总额为 20,842.96 万元,净资产为 14,649.19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10、利欧聚合(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利欧聚合(北京)”)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柯瑨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50号院A6号楼一层1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4年,利欧聚合(北京)实现营业收入13,963.61万元,净利润-1,728.6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利欧聚合(北京)资产总额为4,145.40万元,净资产为-3,266.15万元。

  11、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微创时代”)

  成立时间:2011年8月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海亮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4层A座407-013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编辑服务;翻译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网络技术服务;礼仪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工艺品、文化用品、通讯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4年,微创时代实现营业收入455,744.89万元,净利润3,369.4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微创时代资产总额为128,815.15万元,净资产为50,650.46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浙江泵业担保的合同情况

  保证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

  债务人: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

  1、主债权

  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包括:

  (1)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即“总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

  (2)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3)保证额度有效期起算前已经订立的合同。

  2、保证最高本金限额

  (1)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肆亿元整;

  (2)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额度有效期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6月19日至2027年6月18日止。

  (二)公司为利欧聚合担保的合同情况

  保证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

  债务人: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

  1、主债权

  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包括:

  (1)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即“总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

  (2)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3)保证额度有效期起算前已经订立的合同。

  2、保证最高本金限额

  (1)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

  (2)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额度有效期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6月19日至2027年6月18日止。

  (三)公司为利欧数字等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合同情况

  保证人(丙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深圳今日头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懂车族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星图新视界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乙方):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利欧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上海漫酷广告有限公司、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利欧聚合(上海)广告有限公司、上海易合广告有限公司、上海氩氪广告有限公司、利欧聚合(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担保概况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代理商数据推广商务合作协议》等协议,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名称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协议的修改、更替、补充、延展或重述等文本均统称“主合同”。

  根据主合同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客户提供数据推广服务及/或巨量星图服务并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数据推广费用及/或巨量星图服务费用。

  乙方及丙方知悉并充分理解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的全部事实和背景。

  各方确认,乙方有义务按照主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费用,丙方自愿就主合同项下乙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推广费用和巨量星图服务费用的支付等)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债权

  (1)乙方应当按照主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金额及付款时间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2)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指数据推广费用和/或巨量星图服务费用,包括预借款充值额度对应的金额;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因乙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和应赔偿的全部损失;手续费等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担保合同而发生的费用;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或保全保险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以及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和款项(统称“被担保债务”)。

  (3)丙方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24.13亿(人民币贰拾肆亿壹仟叁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

  丙方自愿为担保债权的按时足额偿付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甲方同意接受该保证。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3年止。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若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该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3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为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有权立即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提前到期的债务,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分期履行的,乙方未按时依约履行当期债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

  (2)乙方或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被宣告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合并、分立、组织形式变更或出现其他类似情形;

  (3)乙方或丙方发生危及或损害债权人权利、权益或利益的其他事件;

  (4)乙方或丙方违反担保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6、发生前款约定的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通知丙方立即履行保证责任,丙方应当在甲方的通知要求送达后7天内将乙方在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项下应当支付的金额一次性全额支付至甲方的指定账户。

  (四)公司为聚胜万合担保的合同情况

  担保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中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

  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了《2025年百度核心分销商合作协议》以及与此协议有关其他已签署或即将签署的合作协议。基于百度公司分销商合作的特殊性及相关合同约定,在签署下一年度分销商合同前,合作协议仍然实际延续及履行,最长可延续一个自然年,并因此产生相应债务,公司完全知悉且不持异议。公司自愿为债务人在2025年度因合作协议(包括已签署合作协议和未签署但已实际履行合作协议)产生的所有债务,向债权人做出连带责任保证。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债务人与债权人因合作协议产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欠款、违约金、罚金、多享受优惠、利息及实现债权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诉讼费)等。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补充担保合同内容的,公司保证债务人会及时告知,且公司表示认可,并会按照担保函约定向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担保范围的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壹亿元),即当担保人为此承担的保证责任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时,其对超出部分不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4、债务人如违反担保合同约定,未及时向债权人付款,公司会按照担保函约定,在债权人通知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通知金额、方式为其清偿所有债务。

  (五)公司为微创时代担保的合同情况

  保证人(乙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北京快手广告有限公司

  债务人: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

  为确保甲方与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签署的《快手2025年度合作伙伴合作协议》(具体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协议名称为准)及其任何补充协议、附件、交易文件和相关文件(以下简称“被保证交易”)项下债务人所负的全部债务的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无条件的、独立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1、保证范围

  乙方就被保证交易下产生的债务人对甲方的所有应付货款、滞纳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以下简称“主债务”),向甲方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债务人全面履行被保证交易并按期偿付其因此所产生的对甲方的债务。但乙方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5亿元,对于超出部分,乙方不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乙方就担保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人未按被保证交易约定偿付主债务,或债务人出现可能导致其无法按时偿付主债务时,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状况恶化、转移财产、被申请或宣告破产、受到重大行政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等,无论甲方对主债务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无须先行向债务人追偿,即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清偿主债务。乙方同意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2、保证期间

  担保合同项下乙方的保证期间为:直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限额:担保责任的上限为3.5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已使用担保合同总金额为55.58亿元人民币,剩余额度为 29.65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32,345.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度合并报表)的18.03%。其中,涉及金融机构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83,328.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度合并报表)的14.23%;涉及数字营销业务合作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9,017.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度合并报表)的3.8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浙江泵业);

  2、《最高额保证合同》(利欧聚合);

  3、《保证合同》(利欧数字等);

  4、《连带责任担保函》(聚胜万合);

  5、《保证合同》(微创时代)。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相荣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情况。

  三、查备文件

  1、股份质押证明材料;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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