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0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5年6月30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冀光恒、郭晓涛、付欣、蔡方方、郭建、项有志、杨志群、杨军、艾春荣、吴志攀、刘峰和潘敏共13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互联网贷款相关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董事对本人、本人近亲属、本人或本人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本人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有关的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1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行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开展一般性存款、支付结算、信用卡、个人贷款、购买金融产品等授信类、资产转移类、服务类、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近亲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以下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为本行关联方。本行与前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董事对本人、本人近亲属、本人或本人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本人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有关的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行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开展一般性存款、支付结算、信用卡、个人贷款、购买金融产品等授信类、资产转移类、服务类、存款和其他类型等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关联交易。但如前述交易单笔或累计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大关联交易或深圳证券交易所需披露的关联交易要求的,仍需根据法规要求履行单笔关联交易审议流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可以豁免审议的除外)。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