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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0,609,892股,即总股本231,080,892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471,000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出席人员、人数及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杨棉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2人。

  3、 董事会秘书邢杰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2、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除第1、4、5项议案以外,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第1、4、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亦鸣、韩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3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推举并表决,同意选举张瑞翔女士(简历请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附件:个人简历

  张瑞翔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中科飞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助理,公司宣传专员、综合办主任、企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鸿信泽(苏州)检测有限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日,张瑞翔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6,425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35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4日以口头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4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第五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就相关情况做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郑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郑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郑小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郑红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选举古群女士、郑小丹女士、刘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其中郑小丹女士担任召集人;

  选举张文亮先生、钟凯先生、郑小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钟凯先生担任召集人;

  选举古群女士、张文亮先生、郑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张文亮先生担任召集人;

  选举古群女士、钟凯先生、张瑞翔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古群女士担任召集人;

  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刘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请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新先生、吕鹏先生、刘利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请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永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请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永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请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单思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请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本次调整组织架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请详见附件2。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任期届满,杨棉之先生、林海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邢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附件1:个人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9月出生,中专学历,初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市无线电元件六厂干部,北京元六电子中心副总经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刘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120,000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李永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于2025年3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助理经理,易大宗控股有限公司(原永晖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日,李永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8,182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王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成都宏明电子科大新材料有限公司副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鸿鑫特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元六鸿远(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王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吕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通美晶体技术有限公司生产主管、技术工艺经理、技术支持经理、区域销售经理,本公司营销部副部长、事业一部部长,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元六鸿远(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创思(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540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刘利荣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项目技术员,北京云峰画院销售员,本公司市场部销售专员、市场部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创思(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利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59,335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单思齐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于2020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单思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10-89237777、010-52270567

  (二)传真:010-52270569

  (三)邮箱:603267@yldz.com.cn

  (四)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附件2:公司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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