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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提名冯志峰先生、孙统帅先生、刘广红先生、张建军先生、石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红滨先生、夏建波先生、梁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红滨先生、夏建波先生、梁枫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课程学习证明,其中夏建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事项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此次股东大会选举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董事相关议案之日起就任,任期3年,其中独立董事任期还需同时满足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的规定。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换届事项相关议案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冯志峰先生,出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9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石化集团第二建设公司技术员;2001年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销售管理部经理、运营总监、研发总监、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高凌技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信大网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上海红神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2月至2025年2月,任南京高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2025年7月4日,冯志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30,000股,持股比例1.0293%。冯志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孙统帅先生,出生于197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1年2月,任伟创力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工程部CAD/CAM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2年6月,任广州康威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主管;2002年7月至2012年3月,在珠海高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单板工程师、单板主管、整机主管、军网办服务中心主任、客户经理、军网办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政企高级客户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任北京弘新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7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政府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信大网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2025年7月4日,孙统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980,000股,持股比例0.7578%;通过珠海横琴新区曲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80,000股,持股比例0.2165%。孙统帅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刘广红先生,出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10月至2001年3月,任顺霸发展(珠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1年3月至2002年3月,任珠海新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终端事业部销售经理;2002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客户经理、河南办事处副总经理、河南办事处总经理、华中大区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高凌技术总经理。

  截至2025年7月4日,刘广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20,000股,持股比例0.8661%。刘广红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4、张建军先生,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2001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巨龙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2003年1月加入高凌信息,历任开发工程师、主管、部门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高凌研究院院长;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2025年7月4日,张建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50,000股,持股比例0.2707%。张建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5、石磊先生,出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0年9月,任公司开发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2年6月,自主创立工作室,负责技术开发和运维;2012年7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研发总监,现任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2025年7月4日,石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50,000股,持股比例0.2707%。石磊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红滨先生,出生于196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专业,北京大学教授,现任国务院三网融合专家组成员,国家宽带战略起草组成员,国家科技部863计划信息领域“十三五”战略研究核心组成员,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委特邀委员、国家广电总局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中国通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通信学会信息网络专业委员会成员。1989年2月至2002年7月,历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02年7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教授;2016年5月至2018年2月,任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2021年任江苏有线(股票代码:600959)独立董事;2015年至2022年任宜通世纪(股票代码:300310)独立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北京坛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贵广网络(股票代码:600996)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红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红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夏建波先生,出生于196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分别自2004年、2012年、2017年开始任珠海中信华安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原阳县华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正汉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至2021年8月,任珠海正和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13年9月至2020年9月,任原阳县中安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1月至2024年9月,任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广东腾晖信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3年8月至今,任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夏建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夏建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梁枫先生,出生于197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审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9月至2003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筹资科科员;2003年3月至2005年12月任珠海香洲一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兼财务总监;2005年12月至2008年1月任珠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兼总部营销中心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0年10月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曲靖翠峰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6年6月任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东路珠海营业部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珠海横琴金投挂牌上市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主任;2017年2月至2020年1月任珠海五诚创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8年4月至2020年8月任珠海横琴优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12月至2021年11月历任珠海上市挂牌企业协会筹建组负责人、秘书长;2020年6月至2024年8月任广东三浦车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2024年11月任广东飞企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珠海伊斯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珠海双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珠海上市挂牌企业协会顾问;2021年12月至2023年11月任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历任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2年7月至今任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4年3月至今任天威科创(珠海横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梁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9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2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1日

  至2025年7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5已于2025年7月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议案1、议案3已于2025年7月4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传真和邮件到达时间均应不迟于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7:3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5年7月17日下午17:3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公司证法事务部办公室(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9060

  电话:(86-756)8683888

  传真:(86-756)8683111

  联系人:严章祥

  (二)会议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5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6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志峰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奠定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及监事会主席随之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能;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建设工程施工”等内容。

  根据上述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登记、备案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公司章程》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础,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等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冯志峰先生、孙统帅先生、刘广红先生、张建军先生、石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选举相关议案之日起就任,任期3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事项相关议案之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 提名冯志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 提名孙统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 提名刘广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 提名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5 提名石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红滨先生、夏建波先生、梁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独立董事相关议案之日起就任,且需满足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的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相关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1 提名李红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 提名夏建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 提名梁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对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定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9)。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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