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成达”)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及因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寿成达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758,5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0%,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寿成达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3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8月12 日,公司披露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国寿成达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在此期间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2,757,550股。减持完成后,国寿成达持有公司股份16,812,06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减至12.1935%。
2023年7月20日,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37,877,502股变更为138,358,655股,国寿成达所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2.1511%。
2024年1月11日,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48,871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164,167股。公司总股本由138,358,655股变更为138,571,693股,国寿成达所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2.1324%。
2024年8月15日,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1,004,378股。2024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期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3,531股。公司总股本由138,571,693股变更为137,570,846股,国寿成达所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和被动增加至12.2207%。
2024年第四季度期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14,752股。公司总股本由137,570,846股变更为137,585,598股,国寿成达所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2.2194%。
2025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截至2025年7月2日,国寿成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1,375,85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1,677,654股,合计减持3,053,509股。减持完成后,国寿成达持有公司股份13,758,560股,持股比例减至10.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当日总股本137,877,502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按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137,585,598股计算。
2.以上表格比例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3.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和美康
股票代码:6882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88号39楼06单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67层
邮政编码:10002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7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88号39楼06单元
(3)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蕾娣)
(4)出资额:1,201,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36F6G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7)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合伙期限:2016年11月11日-2036年11月10日
(9)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10)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67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寿成达在上市公司奥浦迈(688293)、诺唯赞(688105)、华熙生物(688363)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持股比例分别是:奥浦迈6.99%、诺唯赞7.78%、华熙生物6.0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及因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综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至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127,5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3,758,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减持尚不确定。若未来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嘉和美康股票19,569,619股,占当时总股本137,877,502股的14.193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13,758,560股,占当前总股本137,585,598股的10.0000%,详细情况如下:
注:“变动前持股数”“变动前持股比例”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当日股份总数137,877,502股计算;“变动后持股数”“变动后持股比例”按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份总数137,585,598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3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8月12 日,公司披露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国寿成达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在此期间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2,757,550股。减持完成后,国寿成达持有公司股份16,812,06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减至12.1935%。
2023年7月20日,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37,877,502股变更为138,358,655股,国寿成达所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2.1511%。
2024年1月11日,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48,871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164,167股。公司总股本由138,358,655股变更为138,571,693股,国寿成达所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2.1324%。
2024年8月15日,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1,004,378股。2024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期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3,531股。公司总股本由138,571,693股变更为137,570,846股,国寿成达所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和被动增加至12.2207%。
2024年第四季度期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14,752股。公司总股本由137,570,846股变更为137,585,598股,国寿成达所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2.2194%。
2025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截至2025年7月2日,国寿成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1,375,85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1,677,654股,合计减持3,053,509股。减持完成后,国寿成达持有公司股份13,758,560股,持股比例减至10.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5年7月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嘉和美康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48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5日
3.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夏军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6月27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7.99%股份的股东夏军,在2025年7月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于2025年7月4日收到公司股东夏军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增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6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8号楼1层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7月15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议案3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49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收到了持有17.99%股份的股东夏军先生《关于提请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新设联席总经理岗位,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新设联席总经理岗位,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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