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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情况: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43,455,443.98元(含税)调整为43,264,005.98元(含税)。 

  ● 调整原因: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回购股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 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以及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343,747,28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7,494,447股,以及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1,980,193股后,股本数为334,272,64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455,443.9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7.64%,占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52.45%。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4,353,774.02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7,809,21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9.94%。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以及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 调整原因

  (一) 回购注销公司股份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共计8,962,847股,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8,962,847股公司股份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343,747,286股调整为334,784,43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1、回购注销4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640股;2、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而回购注销其余全体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41,553股。合计1,980,193股。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1名因退休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200股。

  公司已于2025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1,984,393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334,784,439股调整为332,800,04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三、 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公司以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332,800,046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264,005.98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7.39%,占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52.2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4,353,774.02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7,617,7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9.69%。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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