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招募说明书全文和产品资料概要全文于2025年7月7日在本公司网站[www.donghai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595531)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7日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海资管海鑫增利3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
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海资管海鑫增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东海资管海鑫增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的变更已经中国证监会2024年11月19日证监许可〔2024〕1632号文准予变更注册。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5年6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东海资管海鑫增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自本公告日起即2025年7月7日,集合计划的管理人由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集合计划变更为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5月14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东海资管海鑫增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与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根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海资管海鑫增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6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东海资管海鑫增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二、本次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管理人变化:
由东海证券变更为东海基金。
2、产品名称变化:
由东海资管海鑫增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产品类型变化:
由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存续期变化:
由“自《东海证券稳健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至本合同终止之间的期限。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变更为“不定期”。
5、份额类别设置变化:
东海资管海鑫增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额在《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变更为D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不开放申购,只开放赎回。
新设A类、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
6、运作方式变化:
调整为发起式基金。
7、费率变化:
(1)管理费由0.6%/年变更为0.40%/年(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所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0.40%年费率计提)。
(2)托管费由0.18%/年变更为0.10%/年(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0.10%年费率计提)。
(3)取消本集合计划份额(拟自《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自动转换为变更注册后的基金的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8、投资范围变化:
由“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变更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下同)、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国债期货、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仅包括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括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FOF基金、可投资基金的非FOF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同时,根据投资范围的变化,相应调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和估值方法等内容。
最后,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同步更新相关法律文件。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本公告日起(即2025年7月7日),《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东海资管海鑫增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管理人于《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对基金管理人股东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资金1000万元(不含申购费用)完成确认。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由于技术系统、数据传输等原因,可能存在投资者在原销售机构暂时查询不便等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者可联系原销售机构、东海证券或东海基金了解详情。
3、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封闭期为3个月,具体指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3个月月度对日前一日(含该日)止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期间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2025年7月7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本次开放期为2025年7月7日至 2025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业务。本基金自2025年7月12日起进入第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开放期如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如在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或依据本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4、对于通过原为集合计划的销售机构购买、且该销售机构已与东海基金签订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具体机构名称详见东海证券2025年6月18日发布的公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海资管海鑫增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在赎回选择期未赎回集合计划份额的投资者,截至《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前一日其仍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将在《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25年7月7日)自动变更为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D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依据《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原销售机构对相应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
对于通过原为集合计划的销售机构购买、但该销售机构未与东海基金签订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具体机构名称详见东海证券2025年6月18日发布的公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海资管海鑫增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在赎回选择期未赎回集合计划份额的投资者,截至《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前一日其仍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将在《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25年7月7日)统一变更为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D类基金份额,并暂时登记至东海基金开立的临时账户上。2025年7月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海基金或东海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东海证券)提交申请进行重新确认和登记,将对应份额确认至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上。申请确认份额的投资者必须首先在东海基金直销柜台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包括东海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立手续,具体开立基金账户规则以基金登记机构为准。若投资者在东海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已开立过基金账户的,可不再办理。在份额持有人完成份额确认之前,登记在临时账户的份额及其相应的收益分配方式统一为红利再投资,收益分配后的全部份额将继续登记在东海基金开立的临时账户,直至持有人办理完成份额确认手续。份额确认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依据《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相应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份额确认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选择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若持有人不选择,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份额确认的具体操作规则请投资者参照东海基金发布的《东海合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大集合计划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指引》届时投资者可致电东海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9595531、东海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31)或东海基金指定的其他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受理的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咨询。
东海基金及其指定的销售机构收到投资者提交的对其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申请进行重新确认和登记的申请材料后,将遵从谨慎性原则进行核对。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不符合基金登记机构相关操作规则要求、或虽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东海基金及其指定销售机构有权拒绝其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的申请,份额持有人后续申购、赎回基金份额的便利性将受到影响,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可及时联系相关机构了解份额重新确认和登记的具体操作规则。
5、日常转换业务办理规则
(1)转换费率
①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
基金转换时,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申购费的差异情况而定。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的,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的,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原申购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②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Max{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①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管理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发布的《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及其他相关产品公告。投资者可以在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的转换业务。
②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或可转出的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或可转入的状态。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 T+1 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 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销售机构查询转换的确认情况。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基金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份额,留存份额不足1份的,只能一次性转换全部剩余份额。各基金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另设规定,具体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中关于最低转换份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7、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onghaifunds.com)查阅《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5 95531)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7 月 7 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