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及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一、取消监事会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参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予以相应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刘柏辉先生、余功贤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及相关提示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D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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