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3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85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或“年审会计师”)项目负责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落实,公司和中审亚太分别就相关问题出具了回复,现就《问询函》所关注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偿债压力和流动性风险。根据年报披露信息,2022年至2024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46%、45.97%、47.66%,流动比率分别为0.58、0.37、0.16,资产负债率逐年提升,流动比率逐年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3亿元,同比下降41.51%。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仅0.82亿元,同比下降71.83%,其中受限货币资金0.37亿元。公司期末带息负债余额为31.01亿元,其中短期借款10.19亿元,应付票据0.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51亿元,长期借款2.88亿元,其他应付款中借款及利息期末余额6.70亿元,长期应付款中分期偿还外部机构借款5.13亿元。偿债压力和流动性风险显著。
请公司:(1)按照出借主体性质(银行金融机构等、关联方、其他)补充披露公司存量债务及报告期内新增债务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及关联关系、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期末未付本金和利息等;(2)结合货币资金及受限情况、融资能力、经营现金流状况、项目建设资金投资规划、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说明公司对报告期末存续债务的后续偿付安排以及资金来源,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长短期偿债压力以及流动性风险,说明相关应对措施并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1)按照出借主体性质(银行金融机构等、关联方、其他)补充披露公司存量债务及报告期内新增债务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及关联关系、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期末未付本金和利息等短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应付票据明细
单位:万元
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其他应付款中借款及利息
单位:万元
长期应付款中分期偿还外部机构借款
单位:万元
注:1、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煤集团”)、安骐(三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骐投资”)、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宝泰隆集团、焦云于2023年12月27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标的公司的股东为龙煤集团及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投资”,本公司持股97.17%),其中龙煤集团持有标的公司49%的股权,宝泰隆投资持有标的公司51%的股权。龙煤集团将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安骐投资,约定标的股权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系股权转让完成日,标的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就股权交易价款,宝泰隆集团及焦云(安骐投资、宝泰隆集团、焦云系本公司关联方)向龙煤集团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安骐投资的全部债务及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龙煤集团对标的公司享有借款本金45,289.25万元及利息15,709.78万元所对应的债权,在标的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需要继续偿还该笔债务,考虑到标的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对于债务本金在本协议签署日起39个月期限届满日(不含当日)前不计息,在本协议签署日起 39个月期限届满日(含当日,该日简称“起算日”)起继续计算利息,具体利率按照固定年利率3.45%计算。本息自起算日按5年分期偿还,利随本清(即在偿还每笔本金时,该笔本金对应的全部利息需一并偿还)。就前述债务清偿,宝泰隆集团及焦云向龙煤集团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标的公司的相关债务及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上表中‘借款金额’为根据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本金现值,即未来应付本息和总额减去尚未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利息部分);‘利率’采用实际利率(折现率),用于分摊各期未确认融资费用。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2)结合货币资金及受限情况、融资能力、经营现金流状况、项目建设资金投资规划、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说明公司对报告期末存续债务的后续偿付安排以及资金来源,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长短期偿债压力以及流动性风险,说明相关应对措施并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1、项目建设投资规划
近年来,国家围绕煤炭行业出台系列战略政策,从产能结构优化(先进产能释放)、市场机制调节(进口关税调整、价格调控、中长期合同管理)、要素支持保障(财政金融支持、智能化矿山建设)等方面为煤炭行业的稳健前行筑牢根基。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加大煤矿建设力度,这不仅契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更是契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明智之举,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
2、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的核心因素
(1)外部市场环境波动:钢铁、焦炭市场行情持续下行,导致主营产品焦炭售价与成本倒挂,毛利水平较同期大幅压缩,直接造成经营性现金流承压;
(2)内部项目投资特性:煤炭矿井建设具有“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的显著特征,建设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持续转化为资本性支出,阶段性占用大量资金,制约周转效率;
(3)行业运营模式约束:受煤炭、煤化工及焦化行业业务特性影响,贸易往来中的履约保证金、原材料采购预付款及环境治理保证金等,因行业惯例或监管要求需先行支付,形成大额受限资金,客观上降低了资金使用灵活性。
3、存续债务的后续偿付安排
公司报告期末带息负债余额为31.01亿元,分为需三年内偿还和三年内暂无需偿还两部分。
(1)需三年内偿还部分
1)未来三年偿债及支付股东回报的资金需求(合计8.19亿元)
①长期资产相关借款偿还(合计4.09亿元)
哈尔滨银行项目借款1.98亿元、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债权1.4亿元、浙银租赁融资租赁款0.71亿元,均需在未来三年内按合同约定分期偿还;
②部分偿还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共计4.1亿元,降低短期偿债压力;
③股东回报支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需按年度实现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股利分配,具体金额将结合盈利情况确定。
2)偿债能力保障措施
基于公司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年均超3.5亿元的实际表现,经测算未来三年现金流可维持平稳水平,为公司资金偿还计划提供有力支撑。
注:因未来产品及原料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实际值可能与推算值存在差异,上述现金流测算不作为业绩预测。
(2)三年内无需偿还部分
作为重资产行业企业,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特性,需维持合理贷款余额以保障运营稳定,针对剩余22.82亿元长短期债务,公司制定以下系统性应对措施:
1)优化短期债务结构,保障资金流动性
公司与银行紧密沟通,计划通过银行流动续贷方式,对14.99亿元短期债务进行接续安排,确保资金链平稳运转,降低集中还款压力,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流动;
2)合理规划长期债务,释放阶段性资金空间
公司现有5笔债务共计7.82亿元,经过专业团队的细致梳理与精准评估,公司确定未来三年内暂不需偿还。通过对该部分长期债务的合理规划,能够在未来三年内有效释放资金压力,为公司重点项目建设与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更为充裕的资金支持。
4、资金来源主要体现在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加快煤矿建设进度,确保尽早投产出煤,提高煤炭质量,充分发挥有效资产的效能,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收益。2025年1月,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已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达到正常生产矿井标准,均为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的矿井;宝泰隆一矿于2025年5月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预计2025年下半年可正式投产;宝泰隆二矿计划于2025年下半年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宝泰隆三矿和宝清县大雁煤矿预计于2026年上半年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未来两年,随着公司煤矿的相继投产,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和稳定的现金流量。
二、关于供应商和预付款项。近三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95%、32.89%、40.87%,前五名供应商主体变化较大。同期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0.25亿元、1.16亿元、0.96亿元,预付款项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4%、7.07%、14.4%,逐年升高。其中:(1)对黑龙江汇煜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汇煜公司)2023年期末预付余额0.49亿元,2024年中报尚有余额0.40亿元。汇煜公司原名鸡西大汉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供应商,现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45%股权,实际控制人于明涛曾与焦贵金、焦贵彬、焦贵明、焦贵波等关联方共同投资“七台河润恒新能源有限公司”。(2)对七台河市华宇选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宇公司)2023、2024年分别有预付款项余额0.16亿元、0.33亿元。华宇公司2021年至2023年均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85亿、1.67亿、1.64亿元;2022、2023年公司对华宇公司均有应收账款余额0.15亿元。
请公司:(1)补充列示最近三年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变动原因、合同约定结算方式、期末结算余额等,并说明与公司及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合作历史,采购金额与供应商经营规模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期后退款等情况;(2)除问题(1)已披露信息外,补充披露公司最近三年与汇煜公司、华宇公司发生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或销售商品名称、定价、交易金额、合同约定付款和货物交付安排、实际商品入库时间和资金支付时间、是否存在退款等;(3)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华宇公司同时为公司客户、供应商的合理性;结合公司流动性风险,说明预付款和采购规模及其变化趋势是否匹配,相应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补充列示最近三年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变动原因、合同约定结算方式、期末结算余额等,并说明与公司及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合作历史,采购金额与供应商经营规模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期后退款等情况。
2022年供应商采购前五名
单位:万元、万吨
2023年供应商采购前五名
单位:万元、万吨
2024年供应商采购前五名
单位:万元、万吨
注:1、期末余额正数为应付账款、负数为预付款项
2、以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通过第三方APP“天眼查”查询获取的信息
3、关于期后退款的说明:林口县铭达矿产品经销处、七台河市华宇选煤有限责任公司、鹤岗市龙运选煤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吉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四井、七台河市锦泰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存在退款情况,退款时间与付款时间最多仅相差39天,退款时间都是发生在当期,没有跨年情形,主要原因是预付货款后,对方出现了未按合同完全履行交付货物义务,公司及时与供应商沟通,退回预付货款。公司不存在相应资金变相流入到关联方的情形。
(2)除问题(1)已披露信息外,补充披露公司最近三年与汇煜公司、华宇公司发生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或销售商品名称、定价、交易金额、合同约定付款和货物交付安排、实际商品入库时间和资金支付时间、是否存在退款等。
汇煜公司近三年采购业务往来
单位:万元、万吨
注:2024年公司接到七台河市锦泰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欠款的催款函,为了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以抹账的形式把汇煜公司的预付款抹账给锦泰公司,三方签署抹账合同,抹账金额为5,220.77万元,所以宝泰隆公司相对汇煜公司的预付款期末余额减少。
华宇公司近三年采购业务往来
单位:万元、万吨
注:1、期末余额正数为应付账款、负数为预付款项;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采购华宇公司金额16,744.49万元系开票不含税金额,实际采购不含税金额为9,484.59万元;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采购华宇公司金额为16,415.71万元,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披露的临2025-001号公告,变更采购华宇公司金额13,760.85万元系开票不含税金额11,392.77万元和暂估精煤款2,368.07万元合计,实际采购不含税金额为15,217.51万元。
华宇公司近三年销售业务往来
单位:万元、万吨
注:期末余额正数为应收账款、负数为预收款项
(3)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华宇公司同时为公司客户、供应商的合理性;结合公司流动性风险,说明预付款和采购规模及其变化趋势是否匹配,相应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华宇公司作为一家设计产能为入洗原煤90万吨/年的洗煤厂,年生产精煤量可达40-45万吨,是公司精煤供应的重要合作伙伴。2022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向华宇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16,744.49万元、13,760.85万元、1,599.14万元。近年来,双方业务往来频繁,交易金额较大,这主要是基于华宇公司稳定的产能和公司对精煤稳定供货量的需求,以确保公司焦炭生产的正常平稳进行。
为了进一步保障精煤的稳定供应,公司2023年决定向华宇公司预付货款。然而,受政策影响,2023年末至2024年末黑龙江省地方煤矿停工停产,这一突发情况导致华宇公司2024年原料煤采购量锐减,洗煤生产原料不足,进而无法正常生产出精煤,最终未能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形成了较大金额的预付账款。面对这一情况,公司高度重视,积极与华宇公司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包括归还货款或补足精煤,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合作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预付账款金额较大的原因,除了上述突发情况导致的交货延迟、取消外,也与公司和华宇公司日常交易金额较大密切相关。公司始终秉持谨慎的经营原则和严格的资金管理流程,将持续跟进处理进展,最大程度降低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业务稳定发展。
2022年,华宇公司向公司采购了马场矿区宝泰隆一矿建井期间产生的掘进煤。公司的洗选加工生产线主要生产用于冶炼焦炭的精煤,而该批工程煤的煤种特性不符合炼焦用煤的要求,因此无法直接用于公司的精煤生产流程。基于此,公司选择将该批工程煤直接对外出售,这一交易行为具有明确的商业实质。
华宇公司作为洗煤企业,具备处理此类工程煤的能力和需求;同时,公司为保障焦炭生产所需精煤的稳定供应,向华宇公司采购精煤产品。因此华宇公司与公司的业务往来中,既作为供应商向公司提供精煤产品,同时也作为客户采购公司的工程煤,这种双向交易模式符合双方业务需求及行业特性,具备商业合理性。
公司与华宇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应资金变相流入到关联方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旨在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应付账款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测试和评价与采购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
2、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结合应付账款明细账审计,查核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付清的账款在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两个科目中同时挂账的情况;
3、抽选合同、发票、验收单、银行回单等支持性资料,复核公司原料采购业务的真实性;
4、实施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审计程序,检查对关联方的应付及预付账款的真实性、合法性;
5、针对异常或大额交易及重大调整事项(如大额的购货退回等),检查相关原始凭证和会计记录,以分析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
6、抽选公司主要供应商,对其进行付款核查并对其执行函证程序,复核公司对其采购金额及往来余额是否准确;执行资金流水核查以识别是否存在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况。
基于我们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
1、公司关于近三年前五大预付供应商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和利益相关方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在执行审计工作中获取的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一致;
2、公司最近三年与汇煜公司、华宇公司发生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在执行审计工作中获取的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一致;
3、华宇公司同时为公司客户、供应商具有的合理性,预付款和采购规模及其变化趋势是否匹配,相应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在执行审计工作中获取的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一致。
三、关于长期资产购建支出。年报显示,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金额为4.01亿元,其中购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3.99亿元,高于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3.13亿元。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建设项目工程或设备款0.61亿元,同比增长27%。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新增的单笔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购建支出等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关联关系、交易金额、往来款余额、合同签署时间、付款时间、支付方式、资产入库时间、开票时间、期末履约进度、期后交付情况,说明采购、预付和所属项目建设进度、产能等是否匹配,相应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2)结合相关行业市场发展和产能供应变化情况、公司流动性风险,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高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合理性,相关投资决策是否合理、审慎,是否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新增的单笔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购建支出等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关联关系、交易金额、往来款余额、合同签署时间、付款时间、支付方式、资产入库时间、开票时间、期末履约进度、期后交付情况,说明采购、预付和所属项目建设进度、产能等是否匹配,相应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1、采购、预付和所属项目建设进度、产能等匹配及相应资金流向情况
公司在建工程项目中涵盖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安装以及其他辅助工程,通过系统化管理确保项目成本核算准确、资金流向合规,具体实施如下:
(1) 建筑安装工程管理与核算
建筑安装工程依据项目施工形象进度,采用月度结算方式,经监理单位核实、现场工程师确认、造价部门核算后入账。
(2) 设备采购安装管理与核算
设备采购遵循合同约定,付款方式通常包括预付款、到货款、质保金。设备分批次到厂后,经验收合格即办理暂估入账,后续根据发票金额调整暂估差异,并在设备现场领用时办理出库手续,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3)成本与进度匹配及供应商管理
项目相关采购成本与建设进度、产能匹配,采购金额真实。在建设过程中,主要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资金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2、报告期内新增的单笔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购建支出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4.01亿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3.99亿元,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总额的 99.5%,为现金流出的核心构成项。
公司对2024年长期资产付款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对单笔30万元以上的支出进行全面统计。经梳理,涉及长期资产支出的列支分类包括:在建工程中支付的职工薪酬类(工资、保险)0.82亿元、电费0.29亿元、材料设备工程款2.29亿元。以上三项支出共计3.41亿元,占总长期资产支出3.99亿元的85%,具体明细如下:
注:往来款余额正数为应付账款、负数为预付款项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旨在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测试和评价与长期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
2、获取并查阅公司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明细,结合询问管理层程序,了解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增加的具体情况;
3、对报告期内新增在建工程投入进行抽样检查,复核项目的运单、验收单、合同、发票以及付款单据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公司在建工程归集的内容、金额、依据及核算的准确性,并执行资金流水复核程序以识别是否存在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况;
4、对报告期内新增的固定资产,抽取大额样本检查其采购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授权批准手续、验收报告等原始单据,检查其新增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准确性;
5、获取报告期内新增重大在建工程的立项文件,了解其中关于工程的预算及预算变化的原因、经济可行性、投产后的产能及经济效益评估、项目资金来源等内容,评估工程项目支出的必要性、预算的合理性以及与产能的匹配性;
6、检查有无与关联方的固定资产购售活动,是否经适当授权,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7、抽取期末大额的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对其进行实地盘点,检查其是否存在以及数量与账面是否一致。
基于我们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
公司关于单笔金额较大的工程款、工程设备款、材料款,采购与项目建设进度、产能的匹配以及采购是否真实、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在执行审计工作中获取的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一致。
(2)结合相关行业市场发展和产能供应变化情况、公司流动性风险,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高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合理性,相关投资决策是否合理、审慎,是否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13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4.01亿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9亿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统计表
单位:万元
根据以上统计结果,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中,支付的煤矿建设资金37,202.02万元,支付的其他项目资金2,650.11万元。其中,支付的煤矿建设资金中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13,046.88万元,扣除募投专项资金后,投入到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经营资金26,805.25万元,该金额低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1,281.85万元,具有合理性。
在焦化行业周期性萎缩、焦炭市场持续弱势运行的市场环境下,原煤作为焦化产品核心原料,其供应稳定性与成本控制能力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数据显示,原料煤成本在焦炭总成本中占比高达90%,拥有自有煤矿资源的焦化企业,可凭借低成本优势显著提升市场竞争力。
1、从战略层面看:自有煤矿建设能够实现原料供应自主可控,保障生产稳定性,同时降低对外部采购的依赖,有效抵御市场波动风险。在价格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公司可依托低成本优势灵活调整产品定价策略:一方面,通过价格让利扩大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将成本节约转化为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切入高端市场,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2、从资金管理角度:公司当前面临原料短缺困境,而随着在建煤矿逐步投产,将形成 “内供降本+外销增收” 的双重资金供给机制,一方面,部分原煤可直接用于煤化工生产,大幅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剩余原煤经洗选加工后外销,其副产品煤泥、沫煤亦能作为发电供热业务的核心原料,实现资源价值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将 93% 的长期资产投入用于煤矿建设,正是基于上述战略考量。这一举措不仅能够强化供应链韧性,更能从采购端减少资金流出、从销售端增加现金流入,有效降低企业流动性风险,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高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具有合理性。在煤化工、焦化行业市场发展和产能供应变化的背景下,投资煤矿建设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有助于保障原料供应、提升产业链协同效应。公司的投资决策经过了较为审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公司的资源和能力相匹配。从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来看,短期内虽存在一定流动性风险和项目建设风险,但通过合理的风险应对措施,风险可控;长期而言,项目投产后将显著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公司当前对煤矿建设的投资决策是合理、审慎的,将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上网文件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五年七月七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