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5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黄裕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拟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进行了调整;此外,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372,360,800股变更为484,069,040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相应进行了调整。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4. 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11,708,240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7.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2,380.1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注1: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总投资金额63,799.94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41,489.76万元对其进行投资。
注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20万台智能厨电产品生产项目的议案》,本次拟对该项目购置土地、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新增设备等扩大产能至年产 180万台,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34.610.90万元对其进行投资。
注3: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总投资金额58,000.0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28,249.83万元对其进行投资。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实际情况等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4. 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45,220,712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7.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4,031.3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注1: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总投资金额63,799.94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34,271.73万元对其进行投资。
注2: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总投资金额58,000.0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17,452.91万元对其进行投资。
注3: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总投资金额43,554.19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26,677.06万元对其进行投资。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实际情况等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出建议,认为: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出建议,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发行方案(修订稿)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业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出建议,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修订后)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即期收益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收益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出建议,认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黄亚萍女士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条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惩戒及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同意黄亚萍女士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5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巧芬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拟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进行了调整;此外,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372,360,800股变更为484,069,040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相应进行了调整。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4. 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11,708,240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7.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2,380.1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注1: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总投资金额63,799.94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41,489.76万元对其进行投资。
注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20万台智能厨电产品生产项目的议案》,本次拟对该项目购置土地、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新增设备等扩大产能至年产 180万台,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34.610.90万元对其进行投资。
注3: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总投资金额58,000.0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28,249.83万元对其进行投资。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实际情况等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4. 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45,220,712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7.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4,031.3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注1: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总投资金额63,799.94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34,271.73万元对其进行投资。
注2: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总投资金额58,000.0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17,452.91万元对其进行投资。
注3: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总投资金额43,554.19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26,677.06万元对其进行投资。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实际情况等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事项。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事项。我们认为该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上述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相关披露文件所述的本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作出修订,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现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情况
二、《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修订情况
三、《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修订情况
四、《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修订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和《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齐晓琳女士关于职务调整的书面报告,因其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职务调整的书面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黄亚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黄亚萍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黄亚萍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截至本公告日,黄亚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因工作职务变动,黄亚萍女士将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清卿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清卿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清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4-6269 9962
传真:0572-6269 9972
电子邮箱:info@dechang-motor.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凤山街道东郊工业园区永兴东路18号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
个人简历:黄亚萍女士,198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曾任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7月入职公司,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个人简历:杨清卿女士,中国国籍,1990年8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23年11月入职公司,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23日 14分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永兴东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3日
至2025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6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内持如下文件向公司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凭证;住所地不在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的外地股东可以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永兴东路18号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62699962,邮件地址:info@dechang-motor.com。
(三)登记时间:2025年7月22日上午9:00-下午17:00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公告如下:
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484,069,040股的30%(含30%),即145,220,712股,且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4,031.30万元。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由于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使用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被摊薄。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54,031.30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以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80%测算的发行价格为13.93元/股,则发行股份数量为110,575,23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484,069,040股的30%。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价格和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3、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3月末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公司202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082.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325.26万元。假设:(1)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与2024年度持平;(2)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比2024年度增加10%;(3)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比2024年度减少10%。
5、假设2025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7、在计算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8、 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注1: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方式计算
根据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产生预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短期内的每股收益将有所下降。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释放,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每股收益预计将相应增加。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存在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规模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投向EPS电机及家居家电产品,该等产品主要为公司现有主营产品,近年来销售规模快速上升,因此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扩充产能,为未来业务发展奠定基础;本次募投项目中新产品为公司依据客户需求新增的烤箱、炸锅、扫地机器人等,该等产品所需生产工艺与公司现有生产工艺存在重合,整体均属于小家电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业务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本次项目的建设实施为一方面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产能扩增,另一方面是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丰富产品品类,以更好地服务公司客户需求,与公司现有产品相关性较强,其销售模式及客户类型与公司现有情况基本一致,能够依托公司现有销售渠道及市场影响力,不会造成公司业务目标市场的重大变化。
(二)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1、人员储备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已拥有一支高效、稳定的经营团队,公司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财务等各经营业务单元运行情况良好。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工作,现有团队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形成新老结合、层次全面的研发人员架构。
2、技术储备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以电机为核心部件的家用电器的技术研究、生产制造,积累了扎实的技术基础。在电机方面,公司产品相较同行业在设计优化、能源功耗、产品寿命、噪声控制等方面皆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在确定汽车零部件业务为战略性业务的方向后,聘请了多位具有十多年EPS电机及制动电机领域丰富经验的研发及管理人员,专门组建了专业团队进行EPS电机相关的技术研发创新工作,并投资建成了EPS电机及制动电机数字化无人车间。
3、市场储备
公司目前已经与TTI、HOT、Shark Ninja等国际知名家电龙头企业达成深度合作,着力构建稳定、双赢的合作模式。通过高度聚焦的客户服务,公司与客户形成了良好的“业务共振”:一方面公司在研发、制造、交货等诸多方面与客户形成了充分的信赖,并不断满足客户快速迭代的产品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在与跨国公司客户的沟通与碰撞中,实现了公司流程管理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品质控制能力的提升,取得了客户的高度信任和稳定需求。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有效使用。
(二)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快主营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产能及销售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份额、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带来有力保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管理层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优化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率
本次发行所筹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提升内部运营管理水平,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并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公司将制定更为高效的资金运用方案,严格控制资金成本,同时加强成本管理,以全面且有效地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此外,公司将持续推进人才发展体系的构建,改进激励机制,以充分激发员工的潜力和积极性。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提醒投资者,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对本人做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裕昌、张利英、黄轼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与本人相关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372,360,800股变更为484,069,040股,注册资本由372,360,800元人民币变更为484,069,040元人民币。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内容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待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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