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7月7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到会人数为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和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51,812,1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3年7月3日,公司已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4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51,812,1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6月3日,公司已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或“2021年激励计划”)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或“2023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此,董事会同意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5.85元/股调整为35.415元/股,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40.36元/股调整为40.075元/股。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杰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3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
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25名,上述激励对象中已离职122人(已合并各期重合人员及排除已披露的相关作废公告中已被取消资格的激励对象);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2021年激励计划及2023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24,080股。
因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值,但达到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本次242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其经营单元层面、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均为100%,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4,556股;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0%,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76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831,012股。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杰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3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合计为418,257股,其中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202,746股,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可归属43,200股,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172,311股,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4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杰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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