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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于2025年7月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黄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健先生符合《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将按照规定履行职工董事的职责。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

  黄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法律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员、福州行合光学有限公司监事。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福建青云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福州行合光学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福清市小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因参加公司追光者2号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万股,参加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万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黄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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